>>馬上就訪
李蕊蕊就民事部分上訴
昨天,記者聯系到李蕊蕊的代理律師張荊。她告訴記者,因認為一審判決確認的賠償數額有誤,李蕊蕊已委托她就民事部分提起上訴,請求市二中院撤銷一審判決,依法改判或發回重審。她認為,一審法院判決只部分支持了李蕊蕊的直接物質損失2003.9元,而對其心理治療費、精神損害賠償各5萬元的請求分文未支持,應屬認定事實不清,判決有誤。
張荊說,李蕊蕊遭強奸后,心力交瘁,晚上經常失眠,白天又時常出現幻覺,不敢與人交流,出現嚴重交際障礙。經診斷,她需要接受長期的心理疏導治療,而生于農村家庭的李蕊蕊,其家庭微薄的收入顯然難以承擔這筆必然發生的費用。另外,李蕊蕊生活在思想觀念保守落后的農村,其遭受強奸一事使她今后的婚姻家庭生活將面臨巨大困難,能夠預見到此事對她未來整個人生都將產生惡劣影響。而且,性侵害案件給被害人造成的精神傷害是無形的、終身的、巨大的,這種痛苦是本案有限的醫療費所不能彌補的。
“上訪的本來目的是要傾訴冤屈,維護權益,卻遭到上訪管理人員的再次侵權。”張荊在上訴狀中稱,她希望二審法院判決支持賠償李蕊蕊心理治療費用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共10萬元。
>>對話·李蕊蕊
“我還在陰影里徘徊”
昨天下午5點,正在家里洗衣服的李蕊蕊與記者在電話中進行了簡短交談,這個21歲的女孩所使用的手機彩鈴是《不要再來傷害我》。
記者:檢察院就一審判決抗訴了,你知道了嗎?
李蕊蕊:知道了,律師告訴我了。抗訴的意思就是說檢察院也覺得他判輕了,對么?如果是,那我和檢察院的意見是一致的,他的性質太惡劣了。
記者:你現在的心情怎么樣?
李蕊蕊:時好時壞的,我還在陰影里徘徊。主要是這里的人都知道了。平時我基本上就呆家里做飯、洗衣服,實在呆不住了才出去玩一會兒。
記者:以后怎么打算呢?
李蕊蕊:沒想好啊。想上學,可是我媽說我過年齡了,家里也沒錢。我們家靠種地掙錢掙的太少,種些小麥、豆子、玉米、芝麻。
記者:這個案子二審開庭你會來北京嗎?
李蕊蕊:想去。上次宣判我就想去,可是沒坐上車。不過,去一趟消費太高了,我們家沒有錢。這案子春節前能判么,我希望早點判。
記者 裴曉蘭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