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晚上9:54左右,溫州龍灣區永強大道衙前大橋附近,一輛5系黑色寶馬車(5系寶馬車目前市場均價為50萬左右)快速駛來,先撞上了一輛行駛在右側的三輪車,導致三輪車側翻,車上的三人不同程度受傷。
寶馬車仍舊飛速行駛,開出大約300米,又撞上一輛面包車,面包車側翻,右側車頭嚴重受損,車上兩人也都受傷。
撞翻面包車后,因碰撞作用力很大,寶馬車安全氣囊彈開,車載電腦將車鎖死,車子停在了距事故點80米開外的馬路中央。
現場有目擊者說,寶馬車速很快,和三輪車相撞時只是車頭部分刮到,三輪車就翻倒了。
交警趕到現場后,對寶馬車駕駛員張某進行吹氣酒精測試。張某一開始拒絕測試,交警將他帶回大隊后,張某又以不會吹氣為理由再次拒絕,但承認喝了酒,“我酒量很好的,單位的人都知道,今晚才喝了兩瓶紅酒……”張某稱自己去過很多國家,“我在國外也是喝酒開車的,從來沒有被罰過,國外警察是不查酒后開車的!
面對語無倫次的張某,交警強制帶其到醫院抽血檢查酒精含量。
昨天下午,鑒定結果出來,張某的酒精測試達到211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被送交溫州交警支隊三大隊處理。
張某是溫州人,據說在一家媒體工作,我很想告訴張某以及和他一樣酒后駕駛的人:外國的警察不僅嚴查酒后開車,處罰措施更為嚴厲,我們中國的警察對酒后駕車的檢查也絕不放松。都市快報 作者 葉慶挺 沈俊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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