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4日)天氣有點冷,在拘留所過了一晚的安徽籍駕駛員汪某呆呆地望著天花板,有些無所適從。
汪某因無證酒后駕駛被江北交警大隊查獲。他是江北一所學校的校車駕駛員,當時校車上還坐著12名小學生。
酒駕司機載著12名小學生
1月22日下午2點18分,江北交警董文瑞在環城北路西段巡邏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浙B20900的大客車在行駛過程中不時鳴喇叭。而當時大客車行駛的路面平整,車流順暢,根本不需要鳴喇叭,董文瑞將這輛大客車給攔了下來。
董文瑞在檢查客車司機的駕駛證時發現,這本安徽阜陽籍駕駛證所載駕駛員姓名叫陳明,但證件上的照片和印章有偽造嫌疑,進一步詢問客車司機時,一股酒氣撲鼻而來。
在隨后的上車檢查中,董文瑞發現這輛車身外寫著“寧波市江北甬城學校”標識的29座大客車上坐著12名小學生,從司機口中了解到,這群學生剛剛考完期末考試,他準備前往灣頭方向,將他們送回家。
酒駕司機沒有考過駕駛證
司機有使用偽造駕駛證的嫌疑,并且需要做酒精測試,董文瑞決定將這個所謂的陳明司機帶到大隊做進一步的核查。
一到隊部,一直“嘴硬”說沒喝過酒的司機改口了,交代說下午在校門口和幾位朋友喝了點酒。
經酒精檢測證明,司機的體內酒精含量達到39mg/100ml,比20mg/100ml的酒駕標準高出近一倍。
民警當即要求駕駛員簽字確認,可這時讓民警感到驚奇的是,這個司機竟然不識字。
“我不識字,駕駛證是托我家鄉的姨夫幫忙做的,我姓汪。”汪師傅說。原來他提供給交警的是一本假證,而他本人根本就沒有考取過駕駛證。
司機行政拘留15天
交警的進一步詢問得知,汪師傅自去年的9月起就開始被招聘在這所民辦學校內開車,期間多次載著學生上下學,而并沒被交警部門查獲過。
交警部門根據汪師傅無證駕駛,酒后開車及使用偽造駕駛證等交通違法行為合并處以4500元的罰款外,還處行政拘留15天。
目前,江北交警部門立即將此事件通報給校方領導和江北區教育局,希望各校車單位能切實負起學生安全運輸的責任,加強對校車駕駛員的資格審核和安全教育,必要時也可請交警部門予以把關。本報通訊員 周信紅 本報記者 尤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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