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強保護傘“罩”住6團伙
文強案今日開庭,起訴書指控其為6個涉黑團伙當保護傘,夫婦受賄共計2000余萬
今日,文強案將開庭審理。根據起訴書指控,在妻子周曉亞的牽線搭橋下,文強賣出了多頂官帽,文強受賄1625萬余元,此外還有1062萬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其夫妻兩人受賄總額超過2000萬元。
據悉,文強的辯護律師為北京市中同律師事務所主任楊礦生,文強妻子周曉亞的辯護律師為北京市紫光達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倪澤仁。
老婆牽線賣官牟利
根據指控,文強任職期間,在其妻周曉亞的介紹下,幫助近十人職務晉升和調動工作,收受他人賄賂。
2000年至2007年,文強先后利用擔任重慶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職務上的便利,為被告人趙利明擔任該局經偵總隊總隊長、禁毒總隊政委等職務提供幫助。為此,2000年至2008年,文強和被告人周曉亞先后十一次接受趙利明所送的人民幣27萬元及青綠山水畫一幅,價值364萬余元。
2003年至2008年,李大江通過周曉亞請托文強為其職務晉升提供幫助。2003年至2005年,文強利用職務之便,為李大江擔任該局城管治安處政委、反扒總隊政委等職提供幫助,接受李大江先后6次所送人民幣4.9萬元。
根據指控,文強還利用職務之便,幫助謝崗擔任該局經偵總隊副總隊長,與妻子周曉亞先后十次收取謝崗所送12.6萬元;幫助黃代強擔任該局刑偵總隊長之職,先后十次收取黃代強錢財近10萬元;幫助徐強擔任重慶市墊江縣公安局局長,先后5次收受徐強所送的37萬元;幫助杜光德女婿周剛競爭該局九龍坡分局含谷鎮派出所副所長,收取20萬元。
從公安局副局長調任司法局長后,文強還幫助汪道壽晉升職務、調動工作,共收取汪道壽14.5萬元和一個石佛頭。
為6個涉黑團伙當保護傘
起訴書指控,2000年至2008年,文強在先后擔任重慶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期間,包庇、縱容以謝才萍、岳寧、王小軍、龔剛模、馬當、王天倫為組織者和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多次收取賄賂78萬余元。2005年,文強弟媳謝才萍因聚眾賭博被捉獲,文強阻撓警方依法查處謝才萍等人。
此外,根據指控,1996年至2009年,文強還單獨或與其妻多次收受重慶吉鑫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文強兒子的干媽,另案處理)等19家單位和個人所送的財物1546萬余元。(記者褚朝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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