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3月10日電 題:“堵城”廣州試探治理下策:不應將限制變為創收
記者 陳建
今天,廣州市民打開報紙,車主們一直以來擔心的事情終于見諸報端:在9日召開的該市交通擁堵問題研討會上,當著11名來自國內外的交通專家,一名的廣州市政協委員表示,準備在今年廣州市兩會上提出在廣州收取“交通擁堵費”的提案。
堵車問題困擾廣州15年,從“廣州無處不塞車”直接演變為簡稱“堵城”廣州。雖然汽車文明和汽車生活近幾年來西風東漸,勁吹千家萬戶,但是,目睹15年來廣州交通治理乏術,越來越多的馬路演變成“停車場”,限制上牌和征收擁堵費,一直以來就成為愛車市民和車主心頭上的烏云。大家都覺得,對于交通缺乏治術的政府部門而言,這是遲早要動手的事情。
因此,今天廣州主要媒體披露的這則消息,盡管只是一名政協委員即將提交的提案,但恐怕沒幾個讀者不會認為,這是政府試探民意的先聲。
可惜的是,早有心理準備的市民,多數異口同聲地認為,這是一個下策。
廣州某日報立即反應,推出文章,力陳征收交通擁堵費的不是:在公共交通不完善的情況下,實施交通擁堵費缺乏底氣;如果實施征收擁堵費,真正的結果很可能是只有私家車主為擁堵埋單;國外一些城市實施了征收擁堵費后,幾年后車流量依舊,擁堵依然,效果不佳。
征收擁堵費,是廣州近年來大力發展地鐵引發“堵人”、今年動工BRT引發爭議之后,在民間和政府層面的結合部拋出的一個解決意向。它的出現,無論是否代表政府的決心,都表明目前廣州政府有關部門解決交通擁堵問題,已經捉襟見肘,只有收費這條下策了。
廣州人買車,首先是出于工作和謀生的出行需求,其次才是游山玩水式的享受。對千家萬戶的生存需求進行征收費用,這本身就是一種創收,其次才是一個門檻。
顯然,解決廣州塞車問題,政府當然需要的是門檻,而不是創收。因此,征收擁堵費,這種政府行為的性質就意味著是治標不治本的下策。
如果要把征收擁堵費的第一功能設定為門檻,如同注冊企業進入市場,某些行業需要高額的注冊資金作為門檻一樣,擁堵費的標準就應該很高很沉重,但這顯然又讓政府跌入了一個道德洼地:馬路是富人私家車的天堂,百姓只能擠車于公交。
在目前中國對富和窮、對強勢群體和弱勢群體的輿論偏向如此鮮明的時候,政府哪里會制定這種“只準州官放火,不準百姓點燈”的政策呢?
政府治理乏術,但交通擁堵問題卻與日俱增,政府試探征收擁堵費的下策,也屬無奈之舉。
不過,從今日廣州民間的強烈呼聲,已經不難斷定,擁堵費征收是否合理,已經越辯越明,一目了然。
此事的意義更在于,與廣州同受塞車之苦的中國其他城市的車主,也可以從今日之廣州,看到明日之寬慰。除非政府有勇氣面對貧富的道德底線,否則,擁堵費征收,目前切實難行。畢竟,政府治理塞車的手段,絕不應演變成對民生需求的收費,從而將限制變為創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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