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約有3.38億網民,青少年網民1.67億人,其中1600萬青少年有不同程度的網絡依賴傾向,約400萬人有深度網癮。眾多家長四處尋找能戒除網癮的捷徑,各類“戒網學校”、“訓練營”和“醫療中心”應運而生,一哄而上。據不完全統計,現有“戒網”學校200多所,產業規模達幾十億元。加上各色“醫療中心”,行業規模更加驚人。
目前,國內主要有五類機構從事網癮治療,分別是醫院、學校、青少年教育系統、持心理資格證書的個體及少數非法團體,其中學校和青少年教育機構約占8成。上述“戒網”機構缺乏統一認定資質,行業門檻低,監管混亂,少數非法機構無人監管。有的“醫療中心”用治療精神病的抗憂郁藥物和電擊手段“治療”網癮,引起廣泛爭議,電擊“治療”已被衛生部明文禁止。凡此種種,對那些受“戒”的青少年造成了二次身心傷害,戒網效果也不好。
據悉,精神病治療行業已推出了《網絡成癮診斷治療標準》,并上報衛生部。該《標準》認為,網絡成癮患者應由具有精神科的醫療單位收治。
網絡依賴癥本質上是教育問題、家庭問題和社會問題。由于其中蘊涵的巨大經濟利益,它已被偷換概念,變成了一個心理疾病甚至精神疾病問題。現在網癮治療基本上屬于偽科學范疇,政府部門應像打擊假冒偽劣商品、治理不法攤販一樣進行干預,予以規范。
為此,馬國湘提出如下建議:
一、厘清網絡依賴癥和精神病的概念,由教育、社會、共青團、婦聯、醫療等部門聯合研究,慎重界定網癮的界限。
二、徹底清理“戒網”機構,嚴厲打擊損害公民人身權利行為。嚴禁以拘禁、暴力以及精神疾病治療手段戒除網癮。
三、盡快修改相應法律法規,規定:“戒網治療前,須征得本人同意,且來去自由;消除或緩解網絡依賴癥,必須以不造成二次傷害為前提;戒網機構必須隨時接受社會監督(隨時讓家屬探訪,隨時接受媒體采訪)。”
四、參照德國、美國等國戒網有效經驗,以團體活動、文藝活動、戶外活動等形式,輔以教育和心理疏導。
五、由社區醫生組成社區工作室,接待社區內有網絡依賴傾向的人群,制定緩解方案,提出治療建議。
六、由政府建立公益性質的戒網機構。
七、提高戒網機構的準入門檻,嚴格控制營利性質的戒網機構。(慕容 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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