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子劉某某因家境貧困急需用錢,便上網尋找收購人體器官的帖子,最終以4.5萬元人民幣將自己60%的肝臟出售。事后,了解了整個器官買賣過程的劉某某,找來另外兩名劉姓老鄉,做起器官買賣的中介。其間,他在網上聯系上一名叫“阿陽”的男子,讓他專門負責供養“供體”(想賣器官的人)。目前,劉某某、兩名劉姓男子和阿陽均以涉嫌非法經營罪被檢方提起公訴。
黑市老板賣肝入市
在劉某某的上身有一道長長的彎形疤痕,這是他在2008年12月,將自己60%的肝臟賣出后留下的刀痕,這道明顯的痕跡就是他從事人體器官黑市交易的開始。劉某某說,他是四川鄰水縣人,1984年出生。2008年10月中旬,家里急需用錢的他想到用出賣自己器官的方式獲取收益。于是,他在網絡上搜尋需要換肝的信息,找到一家收購肝、腎的信息公司,并按照公司所留的電話和QQ信息與對方取得了聯系。
對方了解了劉某某的身體狀況后與他達成協議,并表示手術結束后劉某某會得到4.5萬元好處費。在對方的安排下,劉某某到北京的望京地區居住下來。2008年12月,他被帶到北京一家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后便住進醫院,簽字準備接受手術時,劉某某自己簽署了病人家屬的姓名。在醫院做了60%的肝臟切除手術后,又住院12天。出院時,他如愿得到了4.5萬元。
“我了解了整個器官買賣的過程,我也想干這行掙錢。”面對警方的訊問,劉某某稱,當時他的手里沒有“供體”和患者資源,便建了一些肝腎移植的QQ群在里面聊天,并了解行情。去年2月,有人主動聯系到劉某某,想通過劉某某尋找肝源。他到醫院核實了病人的情況后,開始通過網絡尋找“供體”。由于那名需要換肝者病情惡化突然死亡,這筆生意沒有做成,但他更堅定了做黑市器官買賣中介生意的想法。于是,他找來了兩名劉姓老鄉到北京幫忙,但“供體”的渠道依然是個問題。
尋找供體集中供養
劉某某稱,去年3月,他正在一籌莫展之時,通過QQ認識了一個叫阿陽的人。阿陽稱可以幫他供養照看那些想賣器官的“供體”,他于是與阿陽取得了聯系。4月下旬,劉某某來到河南,將幾名“供體”集中安置在河南一個地方,并交給阿陽5000元,讓他負責供養照看這些“供體”。4月底,劉某某再次讓其中一名劉姓同鄉趕到河南,幫助阿陽供養這些人。另外一名劉姓老鄉幫他打理北京的事務,負責帶“供體”體檢等工作。
在阿陽的眼里,劉某某是老板,他是專門負責幫忙供養“供體”的工作人員。這些“供體”也知道,自己的老板是劉某某,而劉某某很少在供養“供體”的地方出現。
阿陽說,他姓楊,今年25歲,是重慶江津市人。去年2月,他在網絡上認識了劉某某,當時沒有工作的他愿意替劉某某工作。阿陽稱,他和劉某某的劉姓老鄉負責照顧“供體”的飲食起居,買菜、做飯。他還要帶著新來的“供體”到醫院做檢查,查明血型、身體狀況,看看有沒有傳染病,身體健康的留下,不行的就走人。最多時,他同時照看12名“供體”,但陸續由于身體原因離開。“這里面只有一個姓楊的‘供體’是我聯系的,其他人是怎么找到的我不知道。”阿陽表示,好像有一名王姓男子給劉某某提供器官源。該情況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供體被打報警討“薪”
東窗事發后劉某某交代,他一共成功買賣器官4起。每次“買家”家屬一次性交給他10多萬元,“供體”的住院費用從這些錢中扣除,剩下的就是劉某某的純收益,每次大約收益2萬元。“有一次‘供體’的住院時間長,我沒掙錢,還自己墊了不少。”劉某某稱。
去年5月13日,劉某某聯系到“供體”楊某,在醫院為一名患者進行了肝臟移植手術。由于醫院規定,必須患者三代以內的直系血親,才做人體器官移植,所以在安排下楊某假扮成患者的侄子,患者的妻子為此特意到老家為楊某辦理了假身份證明。劉某某答應,手術后給楊某3.5萬元好處費,雙方達成共識。同年5月22日,患者家屬給了劉某某15萬元。翌日,他分兩次給了楊某共2.5萬元,并表示次日再給他1萬元。但第二天,劉某某表示不再給楊某錢。對此劉某某辯解稱:“我本打算28日把剩下的1萬元錢給他,可是他在25日找來了6個人威脅我。”
楊某說,與家人商量后準備報警。為獲取證據,楊某帶著表哥等6人找到劉某某,要求他把自己在醫院的檢查單歸還,并表示要報警。劉某某勸他說:“沒事的,你看我也做過手術,3個月后就和正常人一樣了。”雙方談判后,劉某某表示可以給楊某10萬元精神補償費。當月25日晚上,在西直門北大街43號院內,楊某等待著劉某某前來給他送錢,誰知卻等來了20多名男子沖過來將他毒打一頓。“劉某某和他的老鄉都在,他們都打了我。”隨后,北太平莊派出所接到報警后迅速趕到現場,將楊某送到二炮醫院進行治療。經醫院診斷,楊某渾身多處受傷。化驗顯示,楊某的血象極高,體內感染情況嚴重,隨時有休克的危險,危及生命。就在次日,醫院大夫要對其進行身體檢查時,發現楊某已經離開病房。
檢方起訴非法經營
去年5月26日早上7點,劉某某更換了自己的手機號碼,和一名劉姓老鄉逃跑到了天津,隨后又在當晚輾轉北京逃往石家莊。
此后,海淀公安分局刑警隊迅速展開調查,于同年5月27日將阿陽和一名劉姓男子抓獲。次日,劉某某和另外一名劉姓老鄉在河北被抓獲。就此,一條黑市買賣人體器官的鏈條被徹底斬斷,由此非法獲利的9萬多元人民幣也被隨即凍結。據了解,楊某是湖北人,做肝臟移植手術時年僅19歲。經調查核實,去年5月13日,在海淀區楊某為一名患者提供肝臟進行肝臟移植手術,并收取該患者人民幣15萬元。
負責處理該案的海淀檢察院檢察官告訴記者,“非法經營罪”是指經營“不允許自由買賣的物品”的行為。目前我國《刑法》沒有直接針對非法買賣人體器官行為的罪名,但2007年公布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中規定,不允許任何人或組織以任何形式買賣人體器官,活體器官的接受人必須是捐贈人的配偶、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因此,檢方對該案的4名嫌疑人以涉嫌非法經營罪進行起訴。 (穆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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