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三門峽3月26日電(記者 胡影 通訊員 曉宇)21歲的打工仔李某去美容店美發按摩時,遭按摩女羞辱其又矮又胖,李某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瘋狂刺向按摩女,將其喉管割斷,腎臟脾臟刺破,刺成重傷。昨日,河南省三門峽中院審結了這起故意殺人案件,依法判決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悉,李某系南陽市宛城區新店鄉人,在三門峽打工,李某經常到三門峽市區五原路的一美容美發店理發按摩。09年2月7日晚8點左右,李某在美容美發店給頭發焗油后,李某問起理發店老板張某答應給自己介紹女朋友的事,誰知張某說:“現在的女孩都很講究,象你這樣又低又胖又沒錢,還想找對象!”李某大約1.6米,比較胖,聽到羞辱非常惱火,當時就想弄死張某,但因時間太早,不好下手,李某沒有吭氣。
到了晚上9點40分,李某看見屋外下著雨,時間也晚了,認為不會再有客人來,就要張某為他按摩,兩人隨后到里間,張某又一次說其又矮又胖激怒了李某,李某再次下決心要弄死張某。躺在按摩床上不好下手,李某就說張霞按的不舒服,自己給張某做示范,李某給張某按摩時,順勢按在張某的脖子,拿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朝張某的脖子及上身左側猛刺數十下,直到張某不動為止,后李某將張某身上及店中的現金拿走后逃跑。躺在血泊中的張某掙扎著打電話求救,經檢查張某身上多處受傷,喉管被割斷,腎臟脾臟破裂,在醫院救治122天,共花費19.8萬余元,經法醫學鑒定張某的傷情為重傷。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某僅因瑣事產生殺人惡念,持刀朝被害人頸部、腹部連捅數刀,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其犯罪手段殘忍,罪行嚴重,論罪該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將被害人殺死,是犯罪未遂,可對其判處死刑不予立即執行。法院遂做出以上判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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