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嘉興3月30日電(記者 李飛云 通訊員 南歷 南煦)跑“黑車”獲利豐厚,一年前,嘉興火車站廣場上總停著幾輛私家車不停地招攬去平湖的乘客。為了壟斷嘉興至平湖間的非法營運市場,他們向其他出租車的哥頻頻伸出“黑手”。3月30日,南湖區人民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黃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
阿明是嘉興的一名出租車司機,08年12月一天,他駕車經過嘉興火車站廣場時,忽然遭到幾個男子的攔截,他們強行把阿明從車里拽出來,不容分說掄拳便打:“看你以后還敢到火車站來!”阿明一眼就認出其中一人正是開“黑車”的陳某,他回想起了幾天前的一幕:那天他在平湖汽車站拉了一位搭返程車的客人,不料被“黑車”司機黃某碰見,怒氣沖沖的黃某硬要把客人“拉走”。阿明心想:自己合法經營,憑什么要把生意讓給黑車,便當場拒絕。“你跟我搶,不要來嘉興了!來一回打一回!”黃某放出狠話,阿明沒想到他們竟動真格。
被打的并非阿明一人,凡是曾搶過他們生意的出租車司機,黃某等人都輕易不會放過。即便是跑“黑車”的同行,黃某等人也不手軟。黑車司機阿元有一次在平湖汽車站比張某先拉到客人,結果被張某用彈簧刀刺傷大腿。司機阿福在嘉興火車站前遭到張某無故攔截,也被拳打腳踢。
為了排擠競爭對手,砸車是黃某等人慣用的手段。他們的車子里平時放有鋼管、匕首等工具,若是對誰不滿,常會明目張膽地砸玻璃、戳輪胎。“見你的生意好,他們就眼紅,動不動就砸車。”面對這伙人的囂張氣焰,許多受害人卻怒不敢言。
去年4月一天,黃某、楊某等人要求所有的非法營運車主一起去接從拘留所放出來的“老大”阿虎。 “來來,每人交100元,吃頓飯!”要是有誰不夠爽快,黃某馬上變臉:“以后還做不做生意了?”飯桌上,黃某又提出:“大家湊湊錢,給老大買兩件衣裳。”眾人只得頻頻掏腰包。這樣的“鴻門宴”擺過好幾回,懾于楊某等人的蠻橫,車主們只能硬著頭皮應付。
黃某等人要錢的借口很多。今天說回老家沒路費,明天說老鄉過來借錢,后天又跟別人打架賠錢要大家平攤……他們就是仗著人多勢強,以各種名目索要保護費。
這條線路上的非法營運車子有十幾輛,車主們就成了經常挨宰的對象,“說是借錢,可從來不還,也沒人敢向他們要。如果不交,就會挨打,車子也會被砸。”司機阿華叫苦不迭。
法院審理后認為,黃某等4人多次結伙他人強拿硬要,任意損毀他人財物,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其中黃某兩年前曾因犯盜竊罪被判刑入獄,屬累犯,應當從重處罰。故判處黃某有期徒刑三年,判處楊某有期徒刑二年,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二年,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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