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25日晚11時許,蔣佳君駕駛悍馬車,連續肇事3次后逃跑,造成1死5傷,傷者包括來蓉辦案的安徽警察王樹生和程永兵。經警方檢測認定,事發時蔣佳君屬于醉酒駕車,且嚴重超速。
截至目前,蔣家已支付了賠償款及醫藥費108萬余元:賠償死者李桂華家屬41萬元;重傷者翁賢友17萬元、醫藥費7萬余元;兩名“的哥”賠償費及醫藥費20多萬元;兩名警察醫藥費20多萬元。
檢方指控兩項罪名
繼“孫偉銘案”宣判后,成都“悍馬”司機蔣佳君醉酒駕駛致1死5傷案備受關注。原定于8日審理的蔣佳君案,于今日上午在高新法院開庭審理。檢方指控的罪名是“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昨日,尚未達成賠償協議的安徽警察王樹生、程永兵,和蔣佳君的代理律師進行了開庭前的最后一次民事調解,但因賠償金額懸殊太大而調解失敗。除了兩名安徽警察外,其他受害者或其家屬均出具了諒解書。
安徽警察:沒誠意,承諾賠償款比上次少
昨日上午,王樹生、程永兵及律師一行相繼抵達成都,他們原本接到的法院傳票是該案于8日開庭,但臨時被改到了今日。
昨日下午2時,法院組織了開庭前最后一次民事調解。主審法官希望當事雙方能在正式開庭前,就民事賠償事宜達成諒解。調解過程中,法院沒有準許記者旁聽。
2個多小時后,調解以失敗告終。“我們3月2日從合肥飛來成都,和蔣佳君的叔叔喻瑞金談賠償事宜,我們的底線是24萬元,喻瑞金答應最多賠20萬元,差距太大,沒談成。”程永兵說,這次的協商讓他徹底心涼:蔣佳君的律師只愿意賠17萬元,而他提出的賠償是29萬元。
那場車禍導致程永兵9級傷殘,右肩部功能基本喪失,“現在手臂無法抬起來了,一到刮風下雨,傷口就痛。”程永兵說,目前,他已經從一線刑警轉為內勤民警,崗位的調動讓他很失落。
車禍后,安徽警察王樹生失去了嗅覺,他提起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為38萬元。其代理律師吳先生說,賠償金額是根據兩名傷者的傷殘程度、后續治療費用及撫養費用等計算得來的,符合法律規定。
今日,王樹生、程永兵將以受害者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的雙重身份參加訴訟。
蔣家代表:賠再多錢,罪名都改不了
昨日下午的調解,喻瑞金并未到場。得知調解結果后,他并不感到意外。“誰說我們沒誠意?我曾去合肥給他們結過醫藥費。”喻瑞金說,不是他沒誠意,而是王樹生、程永兵在后續治療費中使用的很多項目,都超出了法律規定范圍。“受了哪種程度的傷,我們全部參照法律法規來賠。兩名警察開價這么高,如果我答應了,那已經獲得賠償的人怎么想?輿論該怎么看我們?”喻瑞金說,在傷者的賠償問題上,他一直耐著性子在談。“也許大家盯到的是肇事車是輛悍馬,而不是其他什么車。在賠償這件事上,都應該站在對方的立場想一下。”喻瑞金說。
喻瑞金認為,雖然調解無果多少會影響判決,但最終卻改變不了案子的事實本身。“哪怕賠再多錢,罪名都改不了。畢竟錯是蔣佳君鑄成的,我們要面對現實。”
對于刑期,喻瑞金等家屬的心理預期是10年以上。
昨日下午,喻瑞金和蔣佳君的母親鄭寶珠通過話,“我們勸她不要出庭,畢竟一年多沒看到兒子,怕在庭上情緒失控干擾審判,她也不愿意面對媒體。”
眾說紛紜
兩罪起訴開了先河
蔣佳君案于去年6月29日被移送至高新檢察院審查起訴;8月5日被移送至成都市檢察院審查起訴;9月7日重新被移送至高新檢察院審查起訴;本次開庭審理也將在高新法院開庭進行。
本案之前類似的犯罪或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或以“交通肇事罪”起訴,從未有過以兩項罪名一起起訴的先例。法律界人士認為,這開啟了此類犯罪起訴的先河。蔣佳君在基層法院接受審判,這意味著他只會被判處有期徒刑,如果兩項罪名成立的話,蔣佳君將面臨最高20年的刑期。
以兩個罪名起訴并無不妥
-四川鼎立律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施杰
“如果說開車撞人沒有主觀要致人死亡的故意,那他以后的逃逸、重傷致人死亡的行為,主觀惡意是否變化,將對兩項罪名的成立起到關鍵作用。刑事案件定罪是根據案件本身事實、證據、主觀惡意等,根據不同的情形確定適用的罪名,對比曾經手的‘孫偉銘案’,如果蔣佳君的行為分為醉酒駕車、撞人、逃逸等不同階段獨立實施,檢方以不同罪名起訴也無明顯不妥。”
不該將連續的行為分割
-四川豪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譚秀建:
“檢方只應該以一個罪名起訴蔣佳君,蔣酒后駕車、撞人、逃逸的行為是連貫的,不應該將連續的行為分割開來。即使蔣佳君的行為是兩種犯罪,也應該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重罪吸收交通肇事的輕罪。”
5點異議當庭闡述
-蔣佳君的辯護律師成安
蔣佳君有證駕駛、略為超速、在機動車道內致人死亡的行為,其主觀上既沒有積極追求也沒有放任致受害人死亡的故意,其行為是屬于過失;他在首次事發后會逃逸,是恐懼使然。我將為蔣佳君涉嫌交通肇事罪辯護,并在法庭上闡述5點理由:
1、蔣佳君有駕照,非無證駕駛;
2、蔣佳君出事時車速為66.4公里/小時,事發路段時速60公里/小時,非明顯超速駕駛;
3、蔣佳君一向駕駛習慣良好,肇事前并未闖紅燈;
4、危害后果1人死亡、1人重傷、2人輕傷,沒有孫偉銘嚴重;
5,事發后蔣佳君家屬積極賠付,截至目前已賠付受害者108萬余元。《看守所里的蔣佳君》他情緒穩定能坦然面對審判記者從蔣佳君的律師成安處獲悉,目前在看守所的蔣佳君情緒穩定。
成安說,自2月24日得知被以“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訴后,蔣佳君情緒穩定。在這一個多月的時間里,根據會見的情況,蔣佳君已經能很坦然地面對即將到來的審判,“他成熟多了,不再那么情緒低落。”
成安說,蔣佳君在看守所內還在看法律方面的書,“對現在以兩個罪名起訴,蔣佳君覺得最終可能會對量刑有影響。”
受害者反應
傷者告誡:他要有悔過之心
此案中惟一重傷者、脾臟被切除的翁賢友在電話中得知開庭日期被提前后,決定前往旁聽。
事發前,翁賢友在一家火鍋店當配料師,并參與了部分廚房管理。“現在即使病好了,也不能干重活了。”翁賢友遺憾地說,他現在有了新的目標:朝廚房管理方面發展。
獲得了17萬的賠償后,翁賢友已經為蔣佳君出具了諒解書。對于今日的庭審,翁賢友說,他沒想過蔣佳君能被判多少年,相信法律能給他公正的判決,“不管判多少年,關鍵是他要有悔過之心。”
死者哥哥:家人責怪我簽下諒解書
事故發生后,死者李桂華的哥哥李樹君與喻瑞金談判了3次,最終以41萬元民事賠償達成協議,并簽下了諒解書。“我很后悔簽字。”昨日,李樹君說,當時負責談判的喻瑞金稱蔣母已氣出病,他也考慮到侄女以后的生活問題,又怕最終得不到賠償金,也想早點從這件事中走出來。權衡良久,李樹君勉強簽下協議。“原以為簽下諒解書后,家族可以平靜下來,可孫偉銘案判決后,大家都責怪我簽下諒解書。”李樹君說,雖然家里人并不希望蔣佳君像孫偉銘那樣被判無期徒刑,但蔣佳君的行為太惡劣了,希望他被重判獲得應有的懲罰。
傷害猶在:孩子未走出陰影
還有不到20天,就是李桂華的周年忌。這一年里,李桂華的女兒也從小學升到了初中。“成績還不錯,只是比以前脆弱了好多。”說起侄女,李樹君有些哽咽。妹妹去世后很長一段時間,孩子情緒都非常低落,甚至不能正常上學。好不容易度過了情緒最低潮的時期,孩子又面臨小升初的新狀況。一開始,還以為新環境能讓孩子的生活重新開始,“可事實恰恰相反。到了新學校后,孩子很少主動與人交流,稍有委屈,她回到家后就會躲進房里哭。”
李樹君說,今天,弟弟將代表家里人去旁聽庭審。“希望我簽的諒解書,不會對判決有太大影響。”
《刑法》規定: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規定: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版撰文天府早報記者 關義霞 張燕 楊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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