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一時的南京公交車司機泄憤撞死人案昨日在省高院開庭二審,十多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被邀請來旁聽。
去年的4月13日,南京公交車司機王建強開公交車沿途瘋狂撞人,造成一死兩傷。此案經南京市中院一審后判處王建強死刑,后王提出上訴。昨日庭間,王建強流露出強烈的求生欲望,不僅當庭翻供說自己沒想殺人,而且請求法庭“放我一馬,放過一條生命”。
出乎意料:他當庭翻供“不想殺人”
提出兩點上訴理由
此前被“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審判死的王建強,昨天下午戴著腳鐐,步伐緩慢地被法警帶進法庭。
當審判員宣讀了南京中院的刑事判決書時,王建強的身體表現出了明顯的顫抖。隨后,王建強陳述了兩點上訴理由:第一,他說,自己過去供詞講開車出來就是“想殺人”是亂說,實際上并不是為了撞人,沒有開車殺人的故意;第二,死者孫國富逆向行駛也有過錯。王建強認為一審法院“重口供輕事實”,判決不當,希望二審“重事實輕口供”,重新判決。
很多問題拒絕回答
王建強當庭翻供了!偵查階段和第一次審判中多次供述開車出去就是為了殺人報復社會,昨天卻說沒這種想法。對此,王建強是這么解釋的:事情發生后,整個蒙了,做筆錄時心態很不好,信口胡說,把自己說得要多壞有多壞,做完筆錄看都不看就簽字,他反問法官——“正常人會自己拿屎盆往自己頭上扣嗎?”
審判長要求如實陳述事發經過,王建強以“緊張”、“說不清楚”為由拒絕。
庭審中,重點追問了王建強“想不起來”的這一段。
“你從停車場出來,行駛在哪條車道上?”王建強:“機動車道!
“你正常行駛在機動車道上,到了花木公司車站,有無向站臺打方向,有無注意到站臺上有人?”王建強:“注意到有人了!
“為什么打方向?是為了帶乘客?”王建強:“是……不是!不是,我拒絕回答這個問題!
而此前在筆錄中,王建強多次供述“開車出去就是為了殺人”,“可惜路上人不多,不然可以殺更多”,另外,王建強在事發前寫的“自白書”也能反映同樣的內容。
請求“放一條生路”
最后陳述時,王建強毫不掩飾求生欲望,在簡短地向受害人家屬表示道歉和懺悔后,他說了三點請求:“希望法庭根據案情能放我一馬。雖然我有錯,但請放過一條生命;請各路媒體宣傳時注意,給我一條生路;請各位旁聽領導(指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幫我說點好話,讓我不死。”
從一審時就一直跟蹤的記者們,聽完二審開庭,都有同樣的感受——王建強有人味兒了,不再像事發后以及第一次庭審那么麻木了。
檢方建議:維持死刑原判
律師:
建議比照張明寶“無期”
昨天,王建強的律師補充了一條新的辯護意見——比照張明寶案,王建強判處死刑,量刑過重。他說,江蘇省高院刑事案件量刑指導規范有這樣的規定,刑事案件量刑應實現時間、空間上的基本平衡,結合同期同類型案件,明顯看出平衡被打破了!皬埫鲗毞敢晕kU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致五死四傷,一審只判無期,同樣性質的成都孫偉銘也沒判死。王建強只致一人死亡卻判死,量刑明顯過重。”律師建議省高院比照張明寶案,改判王建強無期。
檢方:建議維持原判
鑒于王建強當庭翻供,法庭重點對王建強具有“主觀故意”進行了舉證。認為除了筆錄,現場目擊者的證詞、現場勘驗報告均能證明,王建強當日駕車故意撞人的事實存在,事實和牢固的證據鏈,容不得他抵賴。
針對律師提出的量刑異議,法庭給予了回應,認為王建強案與張明寶案有本質區別:張明寶是醉酒駕車撞人,屬間接故意;王建強是故意開車撞人泄憤,屬直接故意。盡管張明寶案死傷更多,但法院衡量“罪行是否極其嚴重”,不僅要考慮客觀后果,還要考慮主觀惡意,王建強的主觀惡意遠遠大于張明寶。法庭認為,一審法院判處死刑,符合“最責刑”相適應原則,建議省高院維持原判。
最后,法院宣布鑒于案情重大,需要提交審判委員會審議,因此將擇日宣判。
深度剖析
王建強們為什么會“發瘋”?
在社會轉型期,其實最需要“加濕器”
開公交車撞人的王建強、南平慘案兇手鄭民生……一系列的個人報復性暴力案件在短時間內使人們的安全感陡然降低。
昨天,省高院邀請了十多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來旁聽王建強案二審,也反映了司法機關對這起報復性殺人的典型案件的重視提到了一個新的高度;仡櫧陙,像王建強、鄭民生這樣的遷怒他人式報復性暴力案件接二連三發生,我們更要關注這些個案背后的東西。
追溯——
接踵而至的報復性案件
2010年3月23日,福建南平血案。僅僅55秒,一個叫鄭民生的42歲男子手持利刃,“像割菜”一樣將南平實驗小學的8名小學生捅死,5名小學生捅傷。兇手曾經是名外科醫生,在本月8日的庭審中,鄭民生毫無悔意,沒有向死傷者親屬表示歉意;
2010年2月1日,天津市特大交通惡意撞人案。兇手張義民劫持一輛大客車,在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道路上橫沖直撞狂奔7公里,撞死9人,撞傷11人;
2009年4月13日,一個叫王建強的南京公交車司機開著114路公交車,撞向公交站臺的多位市民,撞倒兩人后又撞向騎助力車的孫國富,并將其碾在車輪下拖行數條馬路致死。事后,王建強在公安機關做筆錄時稱:“我就是要殺人,報復社會。”
這些兇手的共同特點就是:心靈扭曲,將個人的不滿遷怒于他人。而這一連串的惡性案件讓人感到不安的是,誰也不知道自己哪一天會不會成為某個陌生人的報復對象。
曾經——
他們也是個“正常人”
“南京瘋狂公交車司機”王建強的一位鄰居大媽事后接受媒體采訪時,曾對王家的事情流露出同情,說:“他(王建強)不是外面那種混的人,是個老實人。唉,就是腦子一根筋,不會轉彎的”。
與王建強相似的是,在慘案發生前,上述的那一系列“瘋子”往往都表現得很正常,認識他們的人都不約而同地表示不敢相信他們會做出這種事。
“我不是故意殺人!弊蛱斓耐徶型踅◤娨卜磸蛷娬{著。
啟示——
多關心“有問題”的人
“作為他周圍的人,應該給他一段時間去舒緩,給他一段時間去減壓,而不是粗暴地往旁邊一扔。”昨天旁聽了整個庭審過程的全國人大代表、南京市公安局鼓樓分局特巡警大隊副教導員宋玉蘭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人在遇到不公正待遇的情況下,情緒上肯定會有反應。今年溫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也說,人要活得有尊嚴。所以說當有人在工作中、生活中遇到一系列問題時,我們周圍的人,不管是領導還是同事,家人還是朋友,都應該給予他一定的輔導。
現在大家都看到了“漠然”的代價,這種社會矛盾的疊加帶來的鋌而走險,也是社會成本最高的一步。
建議——
社會轉型期需要“加濕器”
為什么近年來這種遷怒他人的報復性暴力犯罪越來越多?這是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省政協委員、三江學院院長助理兼高職院和繼教院院長郭彬教授指出,現在我們的社會處于經濟轉型時期,各種矛盾接連發生,這種時候社會更需要“加濕器”,人與人之間多關心一點,一些惡性犯罪可能就會被抑制在萌芽狀態。包括南平慘案也是如此。案件發生后,社會輿論往往將暴風雨般的指責都指向兇手,可是在這種驚天大案的背后,別的人就沒有責任嗎?我們的相關部門就沒有責任嗎?
“我認為社會治理需要一個綜合治理,要各個部門聯合起來,形成一個全社會都關心、幫助弱者的環境。”“兇手固然應當受到懲罰,但全社會也應該通過這一系列的案件,吸取到深刻教訓,希望悲劇不要重演! 本報記者 陳珊珊 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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