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2日從湖北警方獲悉,湖北公安縣拘留人員非正常死亡相關責任人公安局分管領導、行政拘留所負責人、事發(fā)當日值班民警已被停止執(zhí)行職務。
湖北省荊州市公安縣行政拘留所被拘留人員薛宏福7日溺水死亡后,湖北省委政法委立即派出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組成的調查組,對薛宏福死亡情況開展調查,目前還沒有公布調查結果。調查組表示,待查明情況后,將依法依紀嚴肅處理相關人員。
3月27日,公安縣麻豪口鎮(zhèn)黃嶺村村民薛宏福因盜竊楊家廠鎮(zhèn)某超市自行車被公安縣公安局給予治安拘留十五日,并處1000元的治安處罰,于當日關押在公安縣行政拘留所13號拘室。4月7日,薛宏福被發(fā)現(xiàn)在拘室洗衣池中死亡。(記者李鵬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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