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晚,掛陜K牌照、涉嫌碾傷女交警的奔馳越野車和車主被警方控制。27日,據知情人士透露,警方已連夜趕往榆林調查。而張昂仍在接受相關治療,但婉拒記者的采訪。
案件進展
警方已初步確定嫌疑人
昨日下午,在交警蓮湖大隊院子里,一輛沾滿泥土的黑色奔馳越野車停在一邊,車門上貼著封條,也沒有掛前后車牌。來這里辦事的人都會在遠處看看這輛車并小聲議論一下:“這就是撞傷女交警的車!
知情人士透露,當晚將該車拖回后,刑偵專家及奔馳4S店工作人員趕到蓮湖大隊,對車輛進行勘查,并對可疑車輛和車主展開全面偵查和取證工作。目前,對車輛及相關人員進行排查后,警方已初步確定駕車逃逸的嫌疑人可能并非車主本人,專案組人員也連夜前往陜北。至于該車是公車還是私車等細節問題,警方不愿透露。
律師分析
肇事司機涉嫌故意傷害罪
奔馳司機碾傷女交警一案肇事司機需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陜西博碩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富俊認為,當時女交警是在依法執行公務,肇事者在車輛停止后卻突然加速,將女交警拖出約20米后甩在馬路上,并從其胳膊上碾過,這是妨礙執行公務的行為。同時,他明知突然加速可能會導致交警或他人受傷,卻放任其發生,從主觀上講存在間接故意,如果經過鑒定,交警的傷勢為輕傷及輕傷以上,肇事司機將涉嫌故意傷害。而這兩項罪名產生了《刑法》上的競合,法律規定將擇一重罪定罪處罰。如果條件符合,法律將以故意傷害罪處罰。
涉嫌陜KZR088奔馳車掛戶榆林市某機械設備公司名下
昨晚9時30分,記者獲悉,西安警方已抵達榆林市,在榆林警方的配合下,對肇事車輛展開調查。榆林警方一位民警透露,涉嫌碾傷女交警的陜KZR088奔馳越野車(此前誤為陜K2R088)掛戶在榆林市某機械設備公司名下。
調閱車管檔案顯示,該車于2009年4月17日上戶,車型與西安警方暫扣的奔馳越野車一致,但車身顏色為藍色,與西安警方此前暫扣的同型號黑色越野車顏色不一致。知情人士透露,導致這種情況至少有兩種可能,要么是肇事黑色奔馳越野車套牌藍色奔馳越野車,還有可能是有人將原車的藍色因種種原因改噴為黑色。截至記者昨晚10時發稿,西安警方在榆林警方的配合下,正在緊張有序地對案件展開調查。 (記者郭欣 李媛 實習生熊雪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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