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開著開著突然熄火了,“小兄弟,你們能幫忙把車推一下么?”看司機這么誠懇,出租車上的3位乘客二話沒說,就下車去推。可車子卻突然發動開走了,貪婪的司機一念之差,竟“順走”乘客們放在車上價值近萬元的行李。
昨天,溫州市甌海區檢察院對“的哥”翟某以搶奪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乘客去幫忙
出租車卻揚長而去
30歲的翟某,是溫州一位出租車司機。去年7月2日早晨,溫州某高校大學生小呂、小莫、小徐三人搭乘他的出租車到溫州市區新城站。
不料當車開到溫州市區湯加橋南路時,突然熄火了。
于是翟某將車子停在路邊,讓車上小呂等人幫忙下去推車。
終于,車子發動了。正當小呂和同學拍拍身上的灰塵準備上車時,出人意料的是,出租車竟揚長而去。
“停車呀,停車……”任三人喊破嗓子,出租車一停都沒停。
萬元物品
“的哥”徑直拿回家
“我們起先以為可能是車壞了后,在發動的情況下,一時間沒法停下來。我們在原地等著司機將車子開回來,可等了很久他也沒回來。我們覺得不對勁,就到派出所報了案。”小呂說,車內載著3人的行李,除了衣服和書籍等之外,還有手提電腦、手機等財物,價值近萬元。
事后翟某交代:“車子發動起來后腦子糊涂了,不知道怎么就想要把他們放在車子后備箱里的行李據為己有。”
今年4月2日晚上,翟某在溫州某茶座喝茶時被公安人員抓獲,而他放在家中的贓物也被查獲。
與翟某同住的同樣也在溫州開出租的翟某弟弟告訴記者,起先哥哥告訴他這些財物是乘客忘在車上的,他也沒在意。沒想到當天下午他接到鄰居的電話,公安人員在他住處叫他回來打開房門,還說家里的那些東西都是贓物,他才知道自己大哥“騙”了人家東西。
“的哥”行為
涉嫌搶奪罪
經辦檢察官說,被告人翟某趁人不備,“順走”乘客的行李,占為己有,這個行為符合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公然奪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特征,已觸犯搶奪罪。
按照司法解釋,被告人搶奪接近“數額巨大”,又利用行駛的機動車輛搶奪的,屬于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刑法規定的法定刑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時,記者了解到,如果出租車司機把乘客遺忘在車上的財物占為己有,拒不歸還,那可能會涉及到侵占罪。 通訊員 甌文 記者 苗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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