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6月10日電 (杜燕 祁琦)北京交管部門今天公布了15名因交通肇事逃逸被終生禁駕的人員名單,他們將終生不得再度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這是交管部門第九次公布終生禁駕名單。
北京交管部門介紹,這15名駕駛人員有14人是2009年發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且構成犯罪的人員。其中,有一人醉酒駕車肇事逃逸,有一人將傷者拋棄在荒野至其死亡,他們的行為都非常惡劣。
據悉,從2004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起至今,北京已有九批共225名持北京駕照的司機因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被北京公安交管部門依法處以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本次被終生禁駕的15名駕駛員均是因發生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構成犯罪的人員。15人全部為男性,年齡最大的62歲,最小的27歲,30歲至50歲人員有8人;駕齡均在2年以上,駕齡最長的為22年;肇事時的交通工具除一輛為農用車和一輛貨車外,其余13輛均為小客車。
另外,遠郊區縣肇事逃逸的多。此次被終生禁駕的15名駕駛員中,有12人駕車在遠郊區縣肇事逃逸,3人在近郊區肇事逃逸。
北京交管部門特別提示司機,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絕不可逃逸了之。實際上,很多肇事逃逸司機對于事故的發生本來自己沒有多大責任,但發現撞了人,害怕賠錢于是選擇了逃逸,不僅失去了搶救傷者的最佳時機,也因為肇事逃逸承擔了事故的全部責任,觸及了刑法被判入獄,終生禁駕。正確合法的作法是,在發生事故后應立即停車,保護好現場,迅速報警,積極協助搶救傷者,配合交警對事故做進一步處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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