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年01月02日 08:19 來源:中國新聞網
2024年1月1日,記者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獲悉,該局支持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十項出入境政策措施(以下簡稱“十項措施”)當日起正式實施。
當天上午,在華僑大學任教的博士后臺胞張立齊,從廈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民警手中,接過了《臺灣居民定居證》,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支持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十項出入境政策措施實施后首位在閩定居的臺胞。臺胞張先生說:“現在五年期臺胞證可以直接在口岸申請,極大方便了我們這些頻繁往來的臺商,讓我們真正感受到了實實在在的便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緊扣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建設規劃,于2023年11月6日出臺鼓勵臺胞來閩定居落戶、便利臺胞在閩生活發展等十項出入境政策措施(以下簡稱“十項措施”),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十項措施”落地實施“臺胞在閩定居落戶‘愿落盡落’”政策,明確臺胞可以向福建省內擬定居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縮短為10個工作日,經批準的,可以在擬定居地辦理落戶。
此外,“十項措施”還包括推動臺胞證使用便利化,將在福建省內擴大臺胞證聯網核驗服務范圍,豐富拓展應用領域,便利來閩旅游、探親、商務、團聚等臺胞享有交通出行、電子支付、就醫診療、酒店住宿等政務、公共、互聯網服務,進一步便利臺胞在閩學習、工作、創業、生活,讓臺胞“愿意來、融得進、發展好”。
(李佳勵 制作 岳子巖 視頻來源 國家移民管理局)
責任編輯:【劉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