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12月25日 中共中央批準興建湖北宜昌長江葛洲壩水利樞紐工程。1969年10月,毛澤東在武漢聽取了武漢軍區負責人提出的興建三峽大壩的設想之后,指出:在目前不宜作此設想。后來,為了解決湘西、鄂西、豫西、川東等地區三線建設和工農業生產用電,經過勘探、試驗,武漢軍區、湖北省革委會于1970年10月30日向中共中央提出了《關于興建宜昌長江葛洲壩水利樞紐工程的請示報告》。12月24日,周恩來也提出了報告。毛澤東批示:贊成修建此壩。中共中央在批復中指出:興建此項工程,既要考慮到戰時萬一遭到破壞,不致危害下游的可靠措施,也要考慮到今后保證三峽高壩建設的有效措施。中央責成武漢軍區和湖北省革委會主持,由水電部、交通部、一機部和長江規劃辦公室等有關方面參加,組成施工指揮部,進行現場設計,并提出設計方案報國務院。葛洲壩第一期工程于1970年底開工,因倉促上馬,重大技術問題未解決,不得不于1972年底暫停施工。1974年第四季度工程復工。直到1981年1月第一期工程基本建成,并發揮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