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家公司已公布使用計劃的超募資金共計72.39億元,其中用于“直接項目投資”、“股權性投資”、“研發中心”、“營銷網絡和品牌推廣”等四類主業的超募資金共計38.6億元,占計劃總額的53.31%,過半立足主業做文章。
來自權威部門的統計顯示,截至2010年6月30日,共有64家創業板公司披露了部分或全部超募資金的使用計劃,占創業板公司數量的71%。64家公司已公布使用計劃的超募資金共計72.39億元,占超募資金總額的17.35%。
其中,59家公司(占創業板總上市公司數量的66%)超募資金已使用比例低于20%,僅有4家公司超募資金全部使用完畢。超募資金使用率偏低,反映出公司對超募資金使用的態度比較謹慎。
統計分析顯示,上市公司超募資金主要有七方面的流向:直接項目投資、股權性投資(包括并購、增資、新設子公司等)、研發中心、營銷網絡和品牌推廣、補充流動資金、償還銀行貸款、購買房產等(如附表所列)。從表中可以看出創業板公司超募資金使用具有三大特點。
一是超募資金主要用于主業發展。表中所列“直接項目投資”、“股權性投資”、“研發中心”、“營銷網絡和品牌推廣”等四類用于主營業務發展的超募資金共計38.6億元,占計劃總額的53.31%。
二是部分超募資金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償還銀行貸款。兩者合計金額共計29.26億元,占已使用超募資金總額的40.42%。上述用途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財務結構、增加營運資金、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從而使公司主業發展有充足的資金保障。
三是個別公司利用超募資金購建房產。4家公司使用4.54億元超募資金構建辦公用房、監測基地及醫療用房,占比6.27%。目前來看,均未作為投資性房地產,而是作為改善辦公環境、用作實驗室、生產及經營環境所需。即便如此,大部分公司的房產購置計劃在招股書中都有所披露,如媒體質疑的神州泰岳購買北京北辰首作大廈部分房產的投資,就是在其招股書募資使用安排中曾明確約定的。
由此可見,截至目前,創業板上市公司的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總體上遵循了證監會和交易所各類規定和監管要求,履行了相應的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不存在利用超募資金進行證券投資、委托理財等高風險投資行為。(于 揚)
創業板公司超募資金使用概覽
超募資金投向 金額(億元) 占比
直接項目投資 16.54 22.85%
股權性投資 15.71 21.70%
研發中心 1.51 2.08%
營銷網絡和品牌推廣 4.84 6.68%
補充流動資金金額 13.22 18.26%
償還銀行貸款金額 16.04 22.16%
購買房產 4.54 6.27%
合計 72.39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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