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交易金額巨大
每年超過20%速度增加
與上述重大利好消息相對的,是濰柴重機與濰柴動力(000338)的巨額關聯交易的問題:
控股股東濰柴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有濰柴重機30.59%的股份,同時持有濰柴動力14.92%的股份,因此與濰柴重機構成關聯關系。
同時,濰柴動力也從事船用發動機的生產銷售業務,包括WP12C系列、濰柴WD615系列船用柴油機。因此,從某種程度將,雙方也構成同業競爭。
8月24日,濰柴重機公布日常關聯交易公告,披露其與濰柴動力簽署的《供貨框架第六補充協議》以及《采購及提供加工服務框架第一補充協議》:
其中,濰柴動力將以市場價格向濰柴重機銷售柴油發動機,而濰柴重機則向濰柴動力銷售零部件等。預計2010、2011以及2012年每年涉及的金額總額為:9.25億元、11.6億元以及14.3億元,同比增長75.19%、25.40%以及23.28%。
在定價基準和定價依據上,濰柴重機標明按照市場價格,依據公平/合理原則,以現金方式支付價款。
兩家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無論是從數額還是增長幅度上都是驚人的,那么作為上市公司,濰柴重機或是濰柴動力是否會采取相應的措施(比如以整合或是吸收合并的方式)來消除關聯交易?
濰柴重機證券部人員接受《證券日報》采訪后表示:“我沒有聽說這樣的一個計劃。”他表示,公司的關聯交易有一些是由于歷史原因形成的,還有一部分是由于業務發展的需要。濰柴重機生產的發電機組和柴油機可以向任何一家公司提供,也包括濰柴動力。“這樣的關聯交易是一種完全市場化的操作。”
而濰柴動力則以問題過于敏感為由,表示不方便接受《證券日報》的采訪。
不過,涉及到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的問題,是否雙方公司之間一定能保證價值的公允性以及決策的嚴格和透明性,尚無法確定。畢竟,僅僅依靠上市公司自我的約束能力是一種相對被動的方式,未來濰柴重機的發展可謂是機遇與風險并存,尚需投資者謹慎對待。 ( 謝 靜)
參與互動(0) | 【編輯:王安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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