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人士17日向中國證券報記者透露,證監會官員在本月召開的今年第六期保薦人培訓會議上重申,從嚴把握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創業板上市。這是證監會官員今年以來第三次談論分拆上市,態度從“明確允許”逐步轉為“不鼓勵”、“從嚴把握”。
在第六期保薦人培訓會議上,證監會官員指出,分拆上市目前爭議很大,操作性并不強。對于擬分拆到創業板上市的公司,即使發行人不是上市公司控股,而是由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也需要從嚴把握,不能搞垮一個上市公司,然后再拿一個公司來圈錢。
而在3月底召開的創業板發行監管業務情況溝通會上,證監會官員介紹說,現在“明確允許”境內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創業板上市,但需要滿足六大條件:上市公司公開募集資金未投向發行人業務;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盈利,業務經營正常;發行人與上市公司不存在同業競爭,且上市公司出具未來不競爭承諾;發行人凈利潤占上市公司凈利潤不超過50%;發行人凈資產占上市公司凈資產不超過30%;上市公司及下屬企業董、監、高及親屬持有發行人發行前股份不超過10%。監管部門的這一表態經部分媒體報道之后,A股市場聞風而動,多家上市公司成為分拆上市熱門概念股,一度受到市場熱捧。
到了9月召開的第四期保薦人培訓會議上,證監會官員特地澄清,部分媒體關于允許主板企業在創業板分拆上市的說法是不準確的。創業板原則上也不鼓勵分拆上市,只有主板一些大的企業滿足特定條件,才可以申請在創業板分拆上市。(申屠青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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