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確允許”到“不予鼓勵”、“從嚴把握”,監管層對于分拆子公司創業板上市的態度在短短數月內經歷了大幅轉變。業內人士表示,目前市場上還沒出現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在創業板上市的實例,此次監管層態度變化對于創業板的實際影響也十分有限。
分拆創業板上市尚無實例
“目前還沒有出現分拆子公司在創業板上市的情況。”華創證券策略分析師郭艷紅在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監管層態度的轉變對創業板的實際影響不會太大,尤其是對創業板發行審核節奏的把握不會造成市場供給的大幅波動。
分析人士指出,由于創業板上市條件之一就是要求有高成長性和技術創新能力,因此有分拆上市概念的公司也呈現出比較明顯的行業分布特征,例如下游消費品領域和科技板塊、醫藥和數字新媒體等行業。
“A股市場上有不少公司進行多元化經營,而且這些企業控股的子公司與母公司的主營業務也分屬不同行業,這些子公司就有分拆上市的可能。”某券商分析師表示,以同方股份為例,公司可能分拆上市的有同方知網、同方微電子、同方威視等多家子公司資源。同時,公司旗下還有20余家創投企業,包括同方創新投資和漢鴻投資等。此外,大批電力公司旗下的新能源子公司也存在被拆分的可能。
創業板巨大的估值溢價無疑加大了對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創業板上市的吸引力。Wind數據顯示,截至11月18日收盤,按照TTM整體法計算,全部A股上市公司的市盈率為18.71倍,中小板的市盈率為44.89倍,而創業板的市盈率則高達68.14倍。
日信證券分析師徐海洋表示,創業板估值過高,不排除有些公司為了博取溢價而進行分拆子公司上市的計劃。不過目前國家主要鼓勵資產重組和整體上市,進行分拆的意義并不大。
此前,市場曾傳聞大唐發電有意分拆煤化工業務到創業板上市。之后公司發布澄清公告稱,沒有任何有關將旗下煤化工及新能源業務分拆到深圳創業板市場上市的計劃,更不存在有關計劃已獲證券監管部門批準的情況。
“事實上,分拆上市在我國股市本身就比較少見,近幾年僅有東北高速實現分拆上市。而同方股份等具有分拆資源的公司主要是持有創投公司。一些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創業板上市大多是市場傳言和炒作題材。”郭艷紅直言。
監管層態度趨嚴
今年3月底,證監會有關人員曾表示,“明確允許”境內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創業板上市,但需要滿足六大條件。到了9月,有關人士又表示,創業板原則上“不鼓勵”分拆上市,只有主板一些大企業滿足特定條件,才可以申請在創業板分拆上市。而近期,監管層稱,要“從嚴把握”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創業板上市。數月內,政策態度逐步趨嚴。
根據證監會開出的境內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創業板上市的六大條件,要求上市公司公開募集資金未投向發行人項目;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盈利,業務經營正常;上市公司與發行人不存在同業競爭且出具未來不競爭承諾,上市公司及發行人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與發行人之間不存在嚴重關聯交易;發行人凈利潤占上市公司凈利潤不超過50%;發行人凈資產占上市公司凈資產不超過30%;上市公司及下屬企業董事、監事、高管及親屬持有發行人發行前股份不超過10%。被分拆上市的子公司還需滿足創業板上市所具備的所有條件。
分析人士指出,這幾大條件意味著上市公司并不能將其擁有的每一家子公司都進行分拆上市,監管層態度的轉變對于創業板的實際影響十分有限。 (記者 于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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