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09-1984.02:北京大學歷史系本科、碩士研究生,分別獲學士和碩士學位;
1994.09-1996.09:西南財經大學經濟學博士,并獲博士學位。
主要工作經歷:
1985.11-1992.09:中央顧問委員會辦公廳;
1992.10-1995.10:國務院證券委辦公室副主任;
1995.11-1999.02:中國證監會副主席;
1999.02-2008.06: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
2008.06 因涉嫌“重大違規”,而被“雙規”。
2010.04.15: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王益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王益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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