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義明:為中小股東維權第一人
嚴義明,畢業于華東政法大學,曾任上海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2005年3月成立上海嚴義明律師事務所。自1998年起,嚴積極通過自身的法律活動,維護中小投資者權益,參與辯護案件包括紅光實業、科隆電器、長征電器等,對于完善公司法、證券法,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作出了積極貢獻。
讓嚴頗為得意的是,2002年,自己被美國《商業周刊》評為了2002年度亞洲之星。
1998年,紅光實業被證監會認定騙取上市資格,向公眾虛構利潤,而許多中小投資者因被虛假公告誤導而遭受投資損失。嚴義明作為11名小股東原告的代理律師,一紙訴狀將紅光實業及其承銷商國泰君安證券告上法庭,成為新中國第一起因虛假陳述引發的小股東狀告上市公司案,在證券市場引發軒然大波。2002年,案件最終以法庭調解方式結案,紅光實業11名中小股東原告獲得了22.5萬元的賠償。從最初的法院拒絕受理,到最后中小股東獲賠,紅光實業案件歷經四年。
對于嚴義明為中小股東維權的行為,市場評價可謂毀譽參半。坊間傳言,對于不同的客戶,嚴有不同的收費標準——公司客戶往往需要向其支付每小時250美元的報酬;但給中小投資者打官司時,他只收取低廉的費用。
面對“自我炒作、為博出名”的質疑,嚴義明頗為坦然。“客觀上講,我所做的事情是否有利于公正的證券秩序的建立?是否維護了中小股東的權益?結論顯然是肯定的。當然,我借此也算功成名就了。假定一個人能夠通過自身努力,做一些有益于社會的事情來出名,又有什么不好?”嚴義明反問。
前赴后繼的“時勢英雄”
接受媒體采訪時,老股民余善興認為,在股市這趟渾水里,左安龍是少數幾個有良心的。他固執地認為,許多“散戶代言人”不過是各種利益勢力的代言人。余善興的“陰謀論”顯然不無道理,因為有些所謂“散戶代言人”確實是“掛羊頭,賣狗肉”者。
最為典型的則是2006年開始“揚名立萬”、震動股市的“帶頭大哥777”——王秀杰。
2007年2月,這位“帶頭大哥”因為準確預測到股市突破3000點后將一路攀升而“一戰成名”。由此開始狂稱:“我要是天下第二,沒有人敢自稱天下第一”,“我是廣大散戶的代言人,要帶領所有散戶賺錢、打敗莊家”等。
然而,就是這位自詡“散戶代言人”的“帶頭大哥”,在這一年的7月4日被正式刑拘,其罪名是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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