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狀
玩弄“資金置換”規避監管
除了對新投資的考量之外,在巨額超募資金到賬后,盡快擺脫銀行貸款壓力似乎成為很多創業板上市公司的首選。數據顯示,在目前已經公布超募資金使用規劃的39家上市公司中,共有29家公司利用超募資金歸還了銀行貸款,比例超過了3/4。同時,補充流動資金也是為部分公司所采用的一種較為簡單的處理方式。
對于超募資金用于永久補充流動 資 金 和 歸 還 銀 行 貸 款 的 金 額 ,《創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號———超募資金使用》規定,每12個月內累計不得超過超募資金總額的20%,同時在審議程序上要求該議案取得董事會全體董事的2/3以上和全體獨立董事同意,且保薦機構明確表示同意等。
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有些創業板公司通過“資金置換”的途徑來規避監管。具體方法是,上市公司 用 超 募 資 金 置 換 預 先 投 入 的 資金,將超募資金變成流動資金后,不再受三方協議(即:發行人、保薦人和存放募集資金的商業銀行)監管,也不再受到證監會只能投主業的限制。
去年11月3日,億緯鋰能發布了創業板第一份“資金置換”獨立董事意見公告,計劃用募集資金置換“早先已經投入主營業務的自籌資金”。同時,在該公司募集資金尚未落實之前,就搶先一步動用超募資金投資主業。
此后,其他公司也紛紛效法,華測檢測置換出2135萬元,占公司超募總額的6.84%;上海佳豪也用超募資金置換出了原先投入募資項目的1200萬資金,占超募總額的5.94%,公司董秘馬銳表示,這1200萬元是公司自有資金投入的,置換后用于補充流動資金;紅日藥業則打算用超募資金置換前期在兩個公司項目中投入的1858萬元,占公司超募總額的4%。
根據業內人士的分析,資金置換表面上沒有改變資金的數量,但通過置換,上市募集的資金則變成了企業自籌資金,不再受三方協議監管,也不再受到證監會只能投主業的限制,規避了監管部門對募集資金的監管,這實際上相當于變相挪用募集資金。
亟須
完善超募資金使用
面對創業板公司日趨嚴重的超募現象,廣發證券總裁李建勇表示:“在市場化定價機制下,發行價格由市場決定,是一個不確定的變量,因此實際募集資金與計劃籌資額不一致就是一種客觀存在。”要改善這種狀況,只能通過市場化的方式進行,如通過一些制度安排和工具運用,降低超募資金產生的根源,同時將對超募資金的監管往前延伸,使募集資金在事前、事中、事后都能得到有效監管。
中央財經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所長賀強認為,目前創業板公司的嚴重高溢價發行,不僅導致募集資金過多,造成資金資源的浪費,而且高溢價發行也導致二級市場過度投機,從而給市場的健康發展埋下隱患。賀強建議,應采取措施限制高溢價發行,把發行價格降下來,比如限制市盈率倍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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