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發布2009年度自律監管工作報告,去年深交所作出45份紀律處分決定,對19位異常交易投資者賬戶設限。
深交所今日發布《2009年度自律監管工作報告》。報告指出,認真履行自律監管職能,維護市場“公開、公平、公正”,保護投資者特別是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是《證券法》、《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賦予證券交易所的重要職責。2009年度,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要求與部署,深交所認真貫徹“法制、監管、自律、規范”八字方針,努力探索創新,推進依法治所、依法治市,在有關方面大力支持和市場主體積極參與下,自律監管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該報告從制度機制建設、日常監管、紀律處分、限制交易四個方面概括了2009年深交所自律監管的主要工作。
深化自律監管制度機制基礎建設方面:大力推進業務規則體系建設,完善自律監管制度基礎;創新工作方式,努力構建全方位、立體化監管機制;提高市場主體誠信規范意識,探索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誠信監管體系;以合規和風險意識導入為重點,深化投資者教育。
日常監管方面:針對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不同特點,積極探索創新,強化多層次市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日常監管;推進實施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提高會員風險控制能力與合規運作水平,強化會員日常監管;堅決遏制涉嫌內幕交易和股票過度炒作,強化證券交易日常監管。
紀律處分執行方面:落實“查審分離”,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治力度,全年共召開紀律處分委員會審議會議13次,作出45份紀律處分決定。
限制交易執行方面:嚴格依法履行職責,堅決遏制重大異常交易,全年共對19位異常交易投資者的證券賬戶采取限制交易措施,其中個人投資者14名,機構投資者5名。
報告認為,與資本市場發展與改革創新的要求相比,自律監管的法律制度基礎、社會誠信基礎以及“尊重法律、尊重規則”市場文化的構建,是一個長期、持續的進程,也是一項復雜、艱巨的任務。當前,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進入關鍵時期,自律監管工作將面臨新的挑戰:市場建設深入推進,制度產品不斷創新,法制建設需要進一步加強;新的違法違規問題不斷出現,原有違法違規問題繼續存在并與新的市場特征相結合,呈現出復合化、多樣化、網絡化的特征;不同層次市場必然對應差異化的制度設計和監管要求,需要根據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各自的實際情況構建更有針對性的監管機制制度;市場投資者結構日趨多樣化和復雜化,深化投資者教育、構建理性投資文化仍是一項十分緊迫的任務。
對此,深交所將從五個方面著手積極應對,夯實基礎,不斷創新,進一步提高自律監管工作質量:一是積極參與配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制定和修改,進一步充實自律監管法律依據;二是繼續推進業務規則體系建設,進一步夯實自律監管制度基礎;三是繼續做好日常監管工作,進一步推進依法監管、依法治市;四是進一步推進紀律處分機制和執法體制創新,加大對證券市場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五是進一步加強投資者教育,提高投資者的自我保護能力。(胡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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