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陳水扁被檢方聲請羈押 被銬往法院出庭
2008年11月11日 18:20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臺灣檢方特偵組偵辦機要費案及陳水扁家庭疑洗錢案,11月11日第五度以被告身份傳喚陳水扁到案說明。經過6個多小時的偵訊后,陳水扁被檢方聲請羈押禁見,并銬上手銬,移送到臺北地方法院開羈押庭,等待法官裁決是否要收押。
【編輯: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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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道:陳水扁家族弊案震動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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