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據山西省臨汾市洪洞縣新窯煤礦爆炸事故搶險救援指揮中心介紹,事故發生在5日23時15分,礦工交接班時,至6日5時有關部門才接到報告。自事故發生至礦方上報,耽擱了五個小時,錯過了搶救最佳時機。指揮部認為,事故發生后,礦方遲遲沒有上報而是自行搶救,是導致事故擴大的重要原因。目前,新窯煤礦法人代表王宏亮、礦長高建民已經被警方控制,該煤礦證照和銀行賬戶已被封存和凍結。圖為警方現場控制一名礦上負責人(左)。中新社發 前衛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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