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與廣州譚靜同名,成都“超女”譚靜莫名卷入今年4月廣州東風廣場墜樓的“譚靜事件”。為此,成都“超女”譚靜將刊登此次不實報道的南方某報所屬的廣東南方報業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告上法院。
18日下午,武侯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庭上,被告以實際被告應為南方某報為由,不對譚靜提供的任何證據、證言表達意見。
心理壓力大 已與單位解約
在代理律師宣讀起訴書時,一身靚麗打扮的譚靜緊緊抿住雙唇,旋即將頭埋下。
譚靜在四川音樂學院的朋友寧先生作為證人出庭。“當時我們在網上看到這個報道,都很驚訝!睂幭壬⒓磽艽蜃T靜的手機,電話中他聽出譚靜的精神十分萎靡。他立即約了幾個朋友去譚靜家探望。“她看上去像是好幾天都沒有休息好,特別憔悴!睂幭壬f,甚至有朋友在事件發生后打電話給譚靜,張口就驚訝地說:“原來你還活著呀!”
雖然開了新聞發布會澄清,但譚靜的壓力并沒解除。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心理衛生中心的病例上寫明:“由于受到不實報道的影響,造成了譚靜的心理傷害、精神打擊。表現為吃不下飯、恐懼緊張且不敢獨處。”
譚靜本在成都藝術劇院工作,擔任演員和策劃。事件發生后,由于情緒受到波動,一些演出活動無法參加,單位也被迫換人。一些不明真相的同事也在背后指指點點!八麄兏静涣私馕摇!苯,譚靜和單位解了約。
譚靜:報上的道歉沒有誠意
南方某報發給譚靜的致歉信承認,經多方證實,該女子與譚靜是同名同姓,但從未參加過超女的選拔,與超女不存在任何關系,并表示“由于本報相關采編人員的失誤,給您帶來了不必要的困擾,深感抱歉”。隨信一道寄來的,還有該報在4月18日A02版上刊登的道歉聲明。但譚靜對此并不滿意!皼]有誠意。”她于是將南方某報的主管單位廣東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告上法庭,要求賠償精神損害近5萬元。起訴后不到一周,又變更訴訟請求將索賠金額加到20萬元。
相關知情人士透露,最初譚靜將深圳某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也告上了法院。雙方達成了協議,譚靜撤訴。
被告:實際被告應是南方某報
18日下午,被告的兩名代理律師也從廣州趕來!澳戏侥硤笈c南方報業傳媒集團沒有關聯,其經營、采編活動都自行完成。”律師提出,該集團作為被告并不適格。隨后,他們拿出通過網絡搜索引擎檢索出的全國各法院的判決書,證明南方某報曾作為原告、被告參加過訴訟活動。因此,他們對譚靜舉出的證據、證人證言都不發表意見。
譚靜的代理律師肖紅玲拿出一份南方某報頭版右上方明顯寫明,該報由南方報業傳媒集團“主管主辦”。由于雙方無法達成調解意見,法官宣布擇日宣判。(武法 成都商報記者 董馨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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