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4日電 據臺灣“聯合新聞網”引述島內周刊報道,李登輝孫女李坤儀指控兆豐銀行在其外公張聞當生前意識不清的情況下,未獲受權便擅自投資下單,害她外公損失5000萬元(新臺幣,下同)。李坤儀于2008年3月聯合表兄弟向臺北地院提出告訴,要求兆豐銀行返還存款。李坤儀控告兆豐銀時,馬英九妻子周美青仍任職兆豐銀行法務處處長,若周美青沒有提前退休,很可能與李坤儀對簿公堂。這個案子預計8月底或九月初宣判。
據報道,面對李坤儀的控告,兆豐銀行律師表示,銀行幫張聞當投資完全依照合約內容,即使下單是在張聞當住院期間,但理財專員都是在張聞當住院前、意識清楚下取得授權,且銀行下單前都會傳真明細給張聞當,雖然沒有回傳,但依規定這算是默許。
報道指出,李坤儀已經過世的外公張聞當是TOYOTA豐田汽車中部總經銷,賣車20多年賺到百億元身價,公司營收180億元,有一子四女,排行老三的張月云是李登輝的媳婦、李坤儀的母親。
據悉,該官司至今已經纏訟兩年有余,但大部分的程序是圍繞在李坤儀是否有權繼承外公存款,直到2010年6月,終于確定李坤儀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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