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31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陷入召妓疑云的陳致中對壹周刊提民事告訴,壹周刊30日委托律師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保全證據,要求查扣陳致中居住大樓的監視器錄像帶,但因陳致中拒絕而無法查扣。陳致中競選總部回應,一切交由律師處理。
律師張賜龍說,民事訴訟法規定,訴訟當事人為維護個人權益,可以向法官聲請保全證據,查扣相關證物,但當事人可以拒絕,不過一旦當事人拒絕可能影響法官的心證。
執行保全證據的法官表示,壹周刊要求查扣的監視影帶所有權是大樓管委會,屬“訴訟的以外的第三人”,可以拒絕查扣,法院無強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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