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簽署后,海峽西岸經濟區可作為ECFA的特定先行先試區域,先行實施某些正在商談或將要商談的項目和條款,為今后的工作探索途徑,積累經驗。”昨日,在2010海峽法學論壇上,廈門大學臺灣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非教授如是說。
在下午的主題報告中,臺灣競爭力論壇副秘書長兼執行長謝明輝、廈門大學臺灣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非、臺灣競爭力論壇海西經貿組召集人王琦樺等分別作了《海西平潭與臺灣如何對接》、《ECFA與兩岸經濟合作發展趨勢》、《ECFA后,海西金融特區之機會與展望》等演講。
李非說,海西經濟區作為兩岸合作的一個特殊區域,可在某些領域進行先期探索和實施。如在設立兩岸金融合作試驗區以及臺灣服務業市場準入等方面爭取中央更多的政策支持,積極試行一些政策、措施。他表示,兩岸制度性經濟合作不僅需要一個逐步推進的開放過程,也需要局部地區漸進試行。李非認為,海西經濟區可在對臺經貿政策試行方面創造一個有利的平臺。通過先行先試的區域合作試點,有助于解決兩岸經濟制度化安排的一攬子政策問題。海西經濟區要在擴大對外開放、深化體制改革和加強對臺合作方面,積極探索新路徑,努力打造新模式,建立一整套適應科學發展、體制創新的政策機制。(記者 包騫 陳夢婕 實習生 趙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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