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1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總統府”指陳水扁私藏20箱文件檔案不還,揚言提告;陳水扁10日否認此事,并指扁辦“用語不當”。由于陳水扁和扁辦說法矛盾,“總統府”10日邀請法律專家開會商討,決定以公務侵占罪,當日傍晚函請臺“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偵組偵辦。
這也是“總統府”首度依“刑法”公務侵占罪嫌,函送調查前領導人私藏公物。據了解,“總統府”10日下午接獲陳水扁長達兩頁的信件,指名寄給“府秘書長”廖了以,陳水扁在信中表示,扁辦在公文中所稱“從‘總統府’出文件檔案”,純屬“用語不當”。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表示,此案導源于扁辦主動發文,白紙黑字寫明扁辦留有陳水扁攜出的文件檔案,事關文件檔案保存,“總統府”必須依法辦理,如涉有刑責則應函送檢察機關偵辦。他指出,扁辦主動拋出此一問題,其中有何政治動機,應由扁辦對社會說明,“總統府”依法辦理,并無任何政治考慮。
黨政人士質疑,扁辦主動拋出其擁有“總統府”文件檔案,之后又由陳水扁本人來信否認,表示扁辦“用語不當”,言詞反復顯示陳水扁顯有政治操作目的,“是否為了炒作受害者悲情,為其子陳致中競選造勢,也非不可能”。
黨政人士認為,“鑒諸陳水扁的信用紀錄,扁辦說法反而較為可信”,20箱數據究竟為何,扁會不會指示辦公室掉包偷換不相干的文件,并進行媒體操作,此一可能性也無法排除。
針對“總統府”10日函請特偵組偵辦陳水扁涉嫌公務侵占案。陳水扁辦公室主任陳淞山10日晚回應說,既然已進入司法程序,歡迎特偵組與“總統府”、扁辦人員,共同啟封這些文件,“‘總統府’該收回去的就收回去、該還給阿扁的就還給阿扁。”
對于陳水扁表示扁辦曾說這些是“從‘總統府’攜出封存的文件檔案”系“用語不當”,陳淞山解釋,他曾聽說這些文件與“總統府”有關,而扁辦已經搬家,希望早日解決這些“燙手山芋”,才會在發給“總統府”的公文里這么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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