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11日電 記者從海協會獲悉,9月11日海峽兩岸關系協會與臺灣海峽交流基金會互致函電,通報雙方已完成相關準備工作,確認《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與《海峽兩岸知識產權保護合作協議》于9月12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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