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7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二次金改案,臺北地方法院5日判處陳水扁等21名被告無罪。臺灣特偵組主任陳宏達7日指出,檢方對法院關于臺灣地區領導人職權范圍的觀點及相關事實的認定無法接受,近期內將提起上訴。
據報道,特偵組2009年12月將二次金改與扁家洗錢案起訴。臺北地方法院5日判全部被告無罪,合議庭法官在判決敘明,臺灣地區領導人職務已非“刑法”解釋問題,而是牽涉“憲法”規定。合議庭依照“憲法”、“大法官”相關解釋,認為金融合并案,并非“憲法”列舉的臺灣地區領導人權限。
陳宏達表示,特偵組至今尚未收到法院的判決書,檢察官不排除在未收到判決書的情況下提起上訴,這符合“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此外,針對馬英九7日對外指出,司法雖然必須獨立,但不能自外于民眾的感受;陳宏達說,他不便評論馬英九的發言,但法律界均認同司法不能率斷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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