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2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陳水扁11日因龍潭案、陳敏薰人事等案遭判刑定讞。雖然陳水扁的公務費、金改等案仍待審理,但未來只要不被判無期徒刑,其余各案若有罪定讞,扁最多刑期就是20年。
據報道,臺“刑法”2005年修正后,將合并執行刑提高為30年,但陳水扁被控的犯罪,都集中在修法之前,因此只要扁未來在公務費案不被判無期徒刑定讞,即便都判有罪定讞,合并的結果,最重就是判20年。
且陳水扁自2008年偵審期間遭羈押至今,已約700天,未來若判刑20年定讞,羈押期間可以折抵刑期,若服刑期間表現良好,陳水扁最快只需服刑約8年,就可提假釋。
據了解,臺“最高法院”在龍潭購地案,判扁11年;前臺北101董事長陳敏薰人事案,判扁8年定讞,未來將由臺灣高等法院訂出合并執行刑度。
參與互動(0) | 【編輯:李倫】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