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都”選舉即將在11月27日投票。雖然各候選人早已進入競選狀態,積極拉票,但根據臺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真正的競選活動啟動時間為選前15日,也就是從11月12日正式起跑,一直到11月26日止,每天的競選活動時間為早上7時到晚上10時。
昨日和今天,郝龍斌、胡志強、陳菊、楊秋興紛紛向各自市(縣)府請假拼選舉,主要有兩個考量因素:一是不想讓政務纏身,請假后可以把百分百的時間和精力投到選務上。二是不想給選民留下到底是“市(縣)長”還是“候選人”的角色混淆之質疑,也避免讓競爭對手攻擊自己,打起“這是一場不公平選舉”的哀兵牌。
作為一市(縣)之長,大小政務一籮筐,再加上激烈的選戰要應對,即便24小時不休息、不睡覺,也恐怕忙不過來。如果硬要“兩手抓”,結果恐怕是“兩手都抓不住”。陳菊在“凡亞比”臺風襲擊高雄市時,原本最應該做的是全力預防和搶救,但民眾質疑她根本就是放不下選情,當水淹高雄市區時,她還在拜票拼選舉。最終,時間有限,分身無術,“選戰賣力導致救災不力”的陳菊,被臺灣輿論轟得灰頭土臉。
郝龍斌請假前,以市政為主是理所當然,但緊繃的選情又不能全然不顧。于是,在“兩者兼顧”的情況下,總會顯得左支右絀。以臺北花博為例,因為是政務,必須全力以赴,但也難免出一些細小紕漏,而當這些紕漏被對手從選戰角度來放大攻擊時,郝龍斌又不得不分散精力來作“選戰防御”。這就是“魚與熊掌不能兼顧”。
候選人 “請假拼選舉”的另一理由,就是免于貽人口實,以展示“這是一場公平的選舉”。現任縣市長拼連任,如果帶職參選,經常會被對手操作為“利用行政資源拼選舉”、“這是一場不公平的選舉”,而造成選情被動。如果不請假,對手有些指控即便不是事實,帶職參選人也百口莫辯。民進黨籍大臺中候選人蘇嘉全前不久就攻擊說,他的競選活動在臺中市到處碰壁,很多場地都借不到,旗幟被環保局拆除,認為這是臺中市政府運用執政優勢對其團隊的壓制,幫胡志強選舉。即便胡志強競選團隊全力辯護,但多少會顯得無力。
由此也就不難理解這些任有現職的候選人“請假拼選舉”的選擇。請假后,無官一身輕,角色單一,候選人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與選民的“零距離”博感情之中,也可以集中精力與對手展開刺刀見血的肉搏戰。
至于什么時候請假,如果請假太早,民眾會質疑你“為了選舉而置市 (縣)政于不顧”,進而又會思考,“既然你不顧市(縣)政,不為民眾做事,那為何民眾又要投票選你做下一任市長。”于是乎,“法定”競選活動開跑之日,似乎成為他們請假的最佳時間點。(記者 吳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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