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3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羈押在臺北看守所的陳水扁,12日下午與民進黨“立委”翁金珠見面后表示,接受扁案判決結果,將會好好服刑。
翁金珠當天下午前往看守所探視陳水扁,會后受訪表示,陳水扁11日獲悉扁案部分判決結果后,整晚沒有睡好。不過同時,陳水扁也抱怨判決是“政治判決”。
臺灣“最高法院”11日公告當日已將陳水扁家所涉四大弊案中的龍潭購地案、前101董事長陳敏熏給款案三審判刑定讞。
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因龍潭購地弊案各被判刑11年,并科罰金新臺幣一億五千萬元。陳敏熏給款部分各被判刑8年。并科罰金新臺幣五百萬元。
至于機要費案、南港展覽館案及在島外洗錢(含陳致中、黃睿靚)部分,臺“最高法院”也將二審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更審。
陳水扁、吳淑珍等人因分別在機要費案、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等案被控貪污、洗錢,臺灣高等法院今年6月11日將陳水扁判刑20年、褫奪公權10年;吳淑珍判刑20年,褫奪公權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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