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5日電 臺灣《聯合報》報道稱,陳水扁10月才發表新書《1.86坪的“總統府”》,如今龍潭案、賣官案定讞,若當局“法務部”平常心辦理,扁未來可能只有“不到0.5坪(1坪約合3.3平方米)的‘總統府’”,扁妻吳淑珍也可以出本新書叫“不到0.7坪的官邸”。按慣例,目前被關在臺北土城看守所的陳水扁,第一優先是桃園龜山的臺北監獄;吳淑珍若身體許可,依規定應至高雄女子監獄服刑。
根據臺灣“立法院”預算中心新出爐的報告,雖然每名受刑人依規定應有0.7坪收容空間,但臺北監獄超收1339人、超收率49.5%,每名受刑人實際收容空間不及0.5坪,連放單人床都不夠;高雄女監情況較好,僅超收20人,每名受刑人還有近0.7坪空間。
監獄空間不足情況已持續多年,“法務部”統計,陳水扁“執政”時期的2005年至2010年7月,除了2007年通過“減刑條例”、犯人大減外,其余各年超收率均逾15%;換言之,扁的“總統府”不到0.5坪,自己得負若干責任。
扁兩年前收押在臺北看守所1.86坪的獨居房時,有人批評看守所方面給扁特權:臺北看守所2010年7月已超收了818人、超收率達38.3%;扁卻“獨享”1.86坪兩年,待遇實比一般被告好上數倍。
曾因滋擾案入獄的“立委”邱毅表示,如果獄方比照一般受刑人,扁可能得與十多人雜居4坪多空間,也可能與兩、三人同居1至2坪的空間;獨居房除非情況非常特殊,否則應不可能,“我當時就被駁回呀!”
不少受刑人夜半起床解手踩到熟睡室友,監獄中流傳一首打油詩:“一間牢房兩坪半,硬是塞了九條漢;夜晚誰想翻一翻,保證會被踢卵蛋!
邱毅表示,扁畢竟剛受定讞判決、情緒不穩,確有必要有人相伴;只要找到一個二級受刑人(可看電視)與扁同室,扁就可以看室友的電視,這大概是各方都能接受的處遇了。
此外,若一切依法,扁還可以有無法自理生活親人在高雄為由,申請移監高雄監獄,獲得較多空間;但若吳淑珍被關到臺中女子監獄附設的培德醫院,扁就無法移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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