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7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國民黨“立委”(民意代表)賴士葆等人提出“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將把陳水扁龍潭案判刑11年定讞的11月11日,訂定為“反貪腐日”。
賴士葆指出,11月11日,陳水扁及吳淑珍夫婦因為龍潭購地案等案被判刑定讞,為了提醒當權者警惕,有所反省,因此在草案中訂定11月11日為“反貪腐日”,希望能從歷史中學習。
共同提案人、國民黨“立委”吳育升指出,從未有卸任“總統”因貪腐判刑定讞,這是“恥辱”,全民應有所警惕。他希望借由增訂“反貪腐日”,代表臺灣對追求廉能以及當局反貪的決心。
對于推動訂定11月11日為“反貪腐日”,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也樂觀其成,黨團書記長林滄敏表示,“反貪腐日”不僅符合馬英九力推的清廉政治,透過紀念日的形式,也能讓全民記取教訓,珍惜得來不易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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