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陳水扁兩大案終審被判11年 本周將入獄服刑 來源:中央電視臺
中新網12月2日電 據臺灣TVBS電視臺報道,陳水扁涉龍潭購地及陳敏熏買官貪污案,分別被判刑11年、8年定讞,并科各1.55億元新臺幣罰金,臺“最高法院”在1日將判決書及64箱卷證移交“高檢署”,臺媒指出,已經確定2日下午發監服刑。
報道指出,土城警方在臺北看守所外,手持警棍,站成兩排人肉圍墻,氣氛格外緊張,陳水扁在這一天就要發監執行,陳水扁也早就做好準備,一早就將行李打包好,他因涉及龍潭購地案跟陳敏熏人事案,兩案各被判決11年、8年定讞,盡管還沒有訂出合并執行刑,但“高檢署”確定會先行發監。
報道稱,發監路線從距離最近的土城交流道上“國道”三號,再從中壢交流道下,直接可達臺北監獄,沒有臺當局“國安局”隨扈,但陳水扁身份特殊,隨身有法警在側,另外土城分局還有桃園警方都會沿途戒護。
至于臺北監獄方面,對于收容知名人士不是第一次,臺北監獄也有因應措施。目前安排他住1.2坪(1坪約合3.3平方米)大小的獨居房,比臺北看守所的舍房略大一點,為了戒護安全,暫時也不用下工廠以及團體放風。
臺媒指出,陳水扁入監后處置待遇都會比照一般受刑人,例如全身脫衣體檢,還有剃頭發,換句話說,除去前領導人光環、被判有罪的陳水扁,在踏進臺北監獄的那一刻,名字只剩編號,不享有任何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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