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陳水扁2日中午發監到臺北監獄服刑,在眾多警力戒護、媒體采訪及支持者聲援的情形下,警備車緩慢前進,當車隊駛離臺北看守所大門時,北所門哨時鐘正好指向下午1時11分。
扁案過去出現多次數字“11”的巧合,2008年11月11日遭特偵組聲押獲準、2009年9月11日一審宣判、2010年6月11日二審宣判、臺灣“最高法院”今年11月11日判龍潭案有罪定讞,陳水扁、吳淑珍各遭判刑11年。
陳水扁今天發監服刑,就在載著陳水扁的警備車開始向前駛時,警方在北所內外道路排出人墻戒護,當車隊駛離臺北看守所大門時,北所門哨時鐘正好指向下午1時11分。
消息披露,陳水扁大約11時40分吃中飯,臺北看守所在近中午得知移監訊息,12時告知陳水扁,陳水扁把早就打包好的個人物品放在袋子里,等候囚車到來。
臺北看守所副所長葉碧仁指出,檢察官約12時40分攜帶提票抵達北所提解人犯,陳水扁當時的表情及心情看起來很平靜,離開前還向2名專責戒護管理員點頭致謝。
雖然陳水扁已無卸任領導人禮遇,移監過程沒有維安特勤人員介入,但臺北縣警方仍不敢大意,陸續調動荷槍實彈霹靂小組等警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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