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7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6日開會研商吳淑珍發監事宜,決定若吳淑珍能服刑,將以臺中監獄附屬培德醫院為執行所在地。培德醫院表示,吳淑珍抵院后,需1周時間評估服刑相關事宜。
據報道,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因龍潭案、前101董事長陳敏薰人事案被判刑定讞。陳水扁已于2日發監臺北監獄服刑,高院并于6日訂出扁的合并執行刑為17年6個月。吳淑珍發監方式,高檢署6日下午召集臺北、高雄地檢署開會后,做出相關說明。
高檢署書記官長林邦梁會后表示,吳淑珍的發監作業,將由臺北地檢署囑托高雄地檢署執行,檢方評估收容女性受刑人的相關監所后,認為臺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較為完善,若吳淑珍能入監服刑,以培德院區為宜。
林邦梁說,雄檢應依“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的規定,調閱吳淑珍的就診資料,送給培德醫院評估,培德醫院評估完成后,再將報告送交雄檢,并呈報“法務部”,經“法務部”核準,才能將珍送交培德醫院。
臺中監獄秘書林志雄答覆記者詢問表示,如果培德醫院的設備不足時,會轉送“中國醫藥大學”附屬醫院的治療專區,培德在收到受刑人后,需要約1周評估,再決定是否收治,這段期間會讓受刑人暫住培德醫院。
此外,與會官員表示,依正常程序,雄檢收到珍的判決書后,會發傳票通知吳淑珍報到,再由檢察官發出執行指揮書,先把珍發監高雄女子監獄,由高雄女監評估珍的身體狀況,再移監到臺中監獄附設培德院區。
據悉,會中并決定,因龍潭案被判刑3年半定讞的前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長李界木,由臺北檢方囑托宜蘭地檢署執行;因偽證遭判刑2月定讞的前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由臺北檢方執行。陳水扁、吳淑珍被宣告的罰金、不法所得沒收等,同樣由臺北檢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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