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8日電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民進黨團質疑,若臺“法務部”硬關吳淑珍,恐有“違法”之虞。對此,臺“法務部次長”陳守煌8日說,發監執行是執行檢察官職權,“法務部”秉持“三不”,“沒有硬關,也沒有違法問題”。
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因涉及龍潭購地案、前101董事長陳敏熏人事案,兩人均判刑11年、8年三審定讞,陳水扁已于2日發監臺北監獄服刑。吳淑珍部分,臺“高檢署”6日決定,由臺北地檢署囑托其戶籍地高雄地檢署執行,并認為入監臺中監獄培德醫院為宜,臺北地檢署7日正式囑托高雄地檢署執行,將進一步進行醫療評估以了解吳淑珍是否適合收監。
民進黨團指出,以吳淑珍無法自理的身體狀況,是否入監執行應有彈性;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更表示,“法務部”若為了關吳淑珍而硬要發監,屆時恐出現“違法”的荒謬現象。
陳守煌上午列席“立法院”會前表示,沒有所謂違法問題,依照“最高法院”三審定讞的判決依法執行,這是“檢察署”執行檢察官該負的責任,而執行檢察官會審酌要發監執行的受刑人,對身體狀況做周延考慮;監獄也會依據“監獄行刑法”規定,審酌受刑人是否能自理生活,若醫療設備無法負荷或受刑人無法自理生活,當然會拒絕收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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