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0日電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陳水扁在臺北監獄的室友因為詐欺罪名入獄,沒有明顯的政治傾向且不多話,在經過千挑萬選之后被選上,據報道,兩人不但相處融洽,還達成一個協議,陳水扁愿意幫室友寫訴狀申請公賠,而室友必須幫他洗碗、洗內褲。
陳水扁是臺灣史上第一位因為貪污入獄服刑的卸任領導人,網友戲稱,北監這個“技巧性”的安排,讓兩人“有共同語言”,甚至推測詐欺犯會因為金額多寡,而尊稱扁一聲“大哥!”只是沒想到,網友一語成讖。
據報道,阿扁的室友“小吳”今年38歲,因白米詐欺罪被判刑7月定讞,個性溫和,本來是新偕中總裁梁柏熏的室友,因表現良好,北監特別分配給阿扁;“小吳”的妻子爆料,丈夫告訴她,扁很喜歡寫字,但每當靠近扁時,扁會嚇一跳,扁答應幫寫公賠官司訴狀,不過,交換條件是幫阿扁洗內褲!
對于“‘大哥’撰訴狀,‘小吳’洗內褲”一事,北監表示須進一步調查,若真有此事,不排除另外安排。
不過,網友抗議,“有才”的扁幫人寫訴狀是“帶動地方經濟繁榮”,他只是“意圖使人內褲洗不完……”
挺扁的網友甚至指出,“(小吳)這超賺呀,不但有訴狀,還可沾染高貴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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