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1日電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陳水扁因為龍潭購地弊案、陳敏薰人事案有罪定讞,臺灣高等法院定出17年6個月的合并執行刑,在2日發監服刑后,21日臺高等法院審理“機密外交”案,首度傳喚陳水扁到庭。
21日上午9點05分,陳水扁坐著囚車來到臺灣高等法院,入監后首度公開曝光,頭上頂著三分頭,身著卡吉色外套、運動長褲、白布鞋的陳水扁,步出囚車,看起來依舊精神奕奕。
陳水扁手上拿著黃色牛皮紙袋裝的卷宗,露出微笑并向在場媒體揮手致意,在戒護人員陪同下快速步入高院。
隨著陳水扁入監服刑,禮遇也不復見,21日陳水扁是與其他受刑人同坐一部囚車到臺北高等法院接受庭訊。
據了解,“機密外交案”是陳水扁被控過去利用擔任臺灣地區領導人時期,涉嫌在11次離島外出行程中,侵吞領導人出訪零用金33萬美元(約新臺幣1066萬元),轉匯美國供兒子陳致中花用遭起訴,一審獲判無罪,21日進行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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