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8日電 臺灣漁民洪石成遭菲律賓公務船殺害事件,洪家堅持須菲國政府或總統(tǒng)公開道歉,經過雙方委任律師多次磋商后終于達成共識,菲國特使8日將帶著有總統(tǒng)阿基諾三世署名的道歉函赴臺灣屏東小琉球,向家屬及臺灣人民公開道歉;洪家并依法請求5項賠償。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馬尼拉駐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理事主席佩雷斯證實,他將于今天再度以菲律賓總統(tǒng)特使身份赴臺,首先會前往屏東小琉球探視洪家,下午3點在小琉球鄉(xiāng)公所公開宣讀道歉函。
臺當局法務部門副負責人陳明堂表示,菲國調查報告建議以“殺人罪”起訴8名涉案人員,與屏東地檢署認定的8人涉案完全相同。盡管臺灣方面認為應以“加重殺人罪”起訴,但考慮菲國殺人罪最輕刑度是12年,已高于臺灣地區(qū)最輕刑度10年的殺人罪,臺灣方面表示尊重菲方司法權。
據指出,由于菲方對道歉方式及用辭、賠償細節(jié)有意見,臺灣方面與菲律賓7日傍晚仍在協(xié)商,但佩雷斯等今日赴臺行程不變。強調本案最后由菲國總統(tǒng)親自核定,過程也充分表達菲政府懲兇決心。
據了解,1個多月來,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不斷透過在臺委任律師與洪家接觸,表達愿意道歉及賠償。
洪家委任律師陳峰富表示,洪家提出包含道歉、賠償、懲兇等多項訴求,其中道歉要明確用“apology”,不能用“sorry”或“regret”,他透露,菲國道歉函寫得“很有誠意”,道歉對象包括洪家及臺灣人民,而且署名正是菲國總統(tǒng)。
他坦言今日道歉儀式很關鍵,因為這一場道歉會,除了要還給洪家公道,也希望能彌補臺灣方面與菲律賓之間的傷痕。
洪家大姐洪慈綪7日稱,中、英文兩種道歉函版本她都看過,“我接受菲國道歉,我說過了,只要能代表菲國政府或總統(tǒng)公開道歉就接受。”她還要外界給臺灣外事部門、法務部門“贊美一下”。
至于菲調查局趕在道歉前1天公布調查報告,卻堅稱開槍是非蓄意,與報告內容相違,對此,洪慈綪說:“他們還要這樣繼續(xù)自欺欺人,我也管不著”,雖然不認同,但所有兇手均被以殺人罪起訴,對洪家來說就已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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