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6日電 據商務部網站消息,商務部新聞發言人王新培3月16日宣布,為擴大臺灣產農產品在大陸的銷售,大陸將于2007年3月20日起,正式對原產臺灣地區的11種蔬菜(甘藍、花椰菜、絲瓜、青江菜、小白菜、苦瓜、洋蔥、胡蘿卜、萵苣、芋頭、山葵)和8種水產品(鯧魚、鯖魚、帶魚、比目魚、鯡魚、鱸魚、蝦和貽貝)實施進口零關稅措施(涉及2007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中的27個稅則號列)。
海關總署將公告上述臺灣產農產品的清單、稅號、原產地標準等相應進口規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及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按照現行進口臺灣動植物檢驗檢疫和食品安全管理規定對上述臺灣產農產品實施入境檢驗檢疫。海關和質檢部門提供通關、檢驗檢疫便利措施。
該發言人稱,對上述19種臺灣產農產品正式實施進口零關稅措施,是大陸有關部門繼續貫徹胡錦濤總書記關于“臺灣農產品在大陸銷售的問題,事關廣大臺灣農民的切身利益,要切實解決”指示精神的重要舉措,是2005年對15種臺灣水果實施零關稅措施的延續和擴大,是深化兩岸農業交流與合作、滿足臺灣農民同胞切身利益的又一項實際行動。為此,我們積極促成兩岸相關民間機構就零關稅措施涉及的技術問題進行了協商和溝通。
發言人還說,今后,祖國大陸將繼續推動臺灣產農產品、食品在大陸的銷售,切實解決困擾臺灣農民同胞的農產品豐產滯銷問題。我們也希望臺灣有關主管部門能從照顧臺灣廣大農民的福祉出發,采取實際措施推動兩岸農產品貿易和農業交流與合作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