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十一月二日電 (記者 孫賢迅)國家環保總局支持福建引進臺灣環保資金、先進環保技術與管理經驗,加強對臺環保交流與合作。這是國家環保總局支持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一項具體舉措。
福建省有關方面今日宣布,國家環保總局已出臺措施,從五個方面支持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以促進福建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據介紹,國家環保總局將支持福建加強對臺環保交流與合作,支持福建積極開展閩臺環保學術交流、人員培訓、重大環境科技項目研究,加強區域間環境整治工程協作。增強對臺招商和交流的環境優勢,開展生態工業園區、環境友好企業、生態農業園區、有機食品基地等創建活動,引進臺灣環保資金、先進環保技術與管理經驗,對臺資、臺商在閩的環保合作項目等,在符合相關法律和規定的前提下,享受同等待遇。
國家環保總局還將在福建建立“海峽西岸近岸海域環境監測站”,開展海峽西岸近岸海域環境綜合整治對策研究,支持福建省加快生態省建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