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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敏感的核武器部件,卻在18個月之后才被召回。這起美臺軍售“誤運”事件恐非“烏龍”這么簡單
國際先驅導報記者劉俊發自北京 臺灣明明訂購的是直升機電池,收到的卻是“民兵”III洲際彈道導彈的四個頭錐。這一美臺軍售烏龍事件自3月25日曝光以來,引發外界強烈質疑。
盡管五角大樓辯稱,“這起意外只是程序疏失,沒有美國(對臺軍售)政策改變的意思”,然而美軍的這一說法并不足為信。直升機電池和導彈頭錐相差甚遠,怎么可能搞錯?為什么美國2006年秋天就已經知道此事,卻在拖了18個月之后才進行處理?顯然,此事恐非“烏龍”這么簡單。
疑團一:老舊裝備還是新式核武?
為了將此事的影響降到最低,美國官方一再強調誤運的頭錐并不含有核材料。3月25日,美國空軍部長邁克爾·溫在五角大樓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這些部件是在2005年3月從美國懷俄明州的空軍基地運送至猶他州的后勤中心倉庫,2006年秋天被運送至臺灣。隨后,他展示了頭錐的照片和模型,以證明其并非核彈頭。
可在滕建群眼里看來,這是美國在打哈哈。“稍有軍事常識的人都知道這就是核武器。”這位中國軍控與裁軍協會副秘書長在接受《國際先驅導報》采訪時解釋說,盡管頭錐本身不帶有核材料,但是它就等于是核導彈的大腦和心臟,屬于絕密級零件。“核彈頭在空中爆炸的時間和高度都由它來控制。”
除了“不含有核材料”,邁克爾·溫還特別強調這些頭錐是“老舊”部件,因為其所配備的“民兵”III洲際核彈道導彈是美國1962年研制的產品。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民兵”III是美國研制的地對地三級固體燃料洲際彈道導彈,屬于美國第一種采用分導式多彈頭技術的導彈。導彈長18.26米,彈徑1.67米,射程9800~13000公里,作戰反應時間32秒,直到20世紀80年代都是美國陸基核子武器庫裝備的主體。“美國現在擁有450枚‘民兵’III,配備500個核彈頭,另有300個備用。”滕建群說。
然而,鳳凰衛視軍事評論員馬鼎盛認為,絕不能因為“民兵”III是60年代研制的產品就可以把它說成是“老舊”部件。他在接受香港媒體采訪時表示:“60年代制造的只是殼的部分,內在的電子原件一定是根據最新的高科技去更新的,它仍是美國現役的,準備打仗用的。”
滕建群對此也很認同。“在這方面,中國跟美國比還有一定差距。”但現在這一中國大陸都不掌握的技術卻堂而皇之地落入到陳水扁當局手中,大陸的抗議便緊隨而至。
疑團二:防衛輸出還是核武擴散?
在美國披露這一“誤運”事件一天之后,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對此評論說:“我們對此表示嚴重關切和強烈不滿,已向美方提出嚴正交涉,要求美方徹底調查此事,及時向中方如實通報詳細情況并消除由此產生的消極影響和惡果。我們再次敦促美方恪守在中美‘八·一七’公報中向中方作出的嚴肅承諾,停止售臺武器和美臺軍事聯系,以免損害臺海和平穩定和中美關系健康穩定發展。”
秦剛口中的“八·一七”公報,指的是1982年8月17日,中美雙方簽署的關于美售臺武器問題的聯合公報。公報明確表示:“美國政府聲明,它不尋求執行一項長期向臺灣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臺灣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數量上將不超過中美建交后近幾年供應的水平,它準備逐步減少對臺灣的武器出售,并經過一段時間導致最后的解決。”
一開始,美國踐行這一諾言,可是隨著李登輝當選為臺灣地區領導人之后,美國開始加大對臺武器的輸出。僅從導彈來說,數量、品種都頗為驚人。根據美國向聯合國通報的記錄,1995年至2005年間,美國向臺灣輸出的導彈包括120枚AIM—120中程空對空導彈、500多枚“麻雀”導彈、相當數量的“標準”型導彈及“魚叉”反艦導彈,甚至還有3枚極具攻擊性、用來摧毀對方雷達防空系統的高速反輻射導彈。2007年12月,臺灣“立法院”通過2008年防務預算105億美元,其中一項就是購買美國“愛國者”3型導彈系統。
以往,每當中國提出抗議之時,美國便會搬出這樣的理由:依據《與臺灣關系法》,提供臺灣防衛性武器、服務和訓練協助,以維持臺灣足夠的自衛能力。但這次“誤運”的核導彈頭錐顯然超出了防衛的范疇,美國還有什么理由可言?
其實,美國此舉違反的不僅僅是“八·一七”公報,更違反了《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這再次凸顯了美國在核問題上的雙重標準。”滕建群說。過去,美國一直反對其他國家擴散核技術,并對那些企圖獲得核武器及生產洲際核彈道導彈的國家施加強大的壓力。正如美國犁頭基金會主席約瑟夫·奇林喬內在接受《華盛頓郵報》所言:“設想一下,如果俄羅斯人意外將核彈頭頭錐運往德黑蘭的話,我們會作何感想。我們立馬就會發瘋的。他們將很難讓我們確信那是一次意外事故。”
疑團三:管理疏忽還是有意為之?
奇林喬內的設想,或許美國政府也想到了。根據邁克爾·溫的說法,美國國防部長蓋茨3月21日知悉此事后,立即指派美國軍方負責人會同“美國在臺協會”前往臺“軍備局”收回這些零件。邁克爾·溫說,零件已經原封不動地收回。
不僅如此,蓋茨還命令美國海軍核武發展主管唐納上將主持調查這一事件,找出真相以及哪些人員應該負責。蓋茨也下令美國海軍與空軍部長親自展開全面核武以及相關物品的檢視,并在60天內交出結果。
這并非美國第一次發生類似事件。去年8月,美國空軍的一架B-52轟炸機居然攜載6枚核導彈從美國北部飛向南部,在長達48小時的時間里,這6枚核導彈處于無人管理的狀態,甚至連飛行員和機組成員均不知他們所攜的是核導彈。
然而,蓋茨辦公室第二號政策官員亨利卻在3月25日的新聞發布會上辯解說:“五角大樓可以說是全世界最大最復雜的組織之一,出錯難免。”可問題是這些導彈頭錐的外表與直升機電池相差甚遠,怎么可能搞錯?如果說是疏于管理的話,實在令人費解。
過去,美國對于洲際彈道導彈這類攻擊性武器的軍品管制非常嚴格,特別是近年來為了避免導彈科技落入敵對國家手中,對生產相關技術的軍火公司也開始嚴格監控。而以美國中央情報局在全球的情報掌握能力也應該知悉此事。有專家表示,如果真是管理漏洞,美國就應該提高出口管制的透明度,讓更多的國家幫助他改進出口管制方面存在的問題。
蹊蹺的不僅是美國這一過錯本身,還包括美國處理這一過錯的時機。根據臺灣“國防部”的說法,早在2006年秋天,臺灣接到這批部件后就通知了美國誤運,可是美國卻要求臺灣“自行處理”。那么,為什么要在18個月之后才突然要求運回,而且是在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的前一天。
就連臺灣媒體也對此提出質疑。“此事有可能涉及美軍秘密協助臺灣發展彈道導彈,或是臺灣秘密轉購美軍導彈技術等可能性,但主要目的應該都在警告中共。”臺灣《中國時報》評論說。這一說法與國防大學一位不愿具名的專家的觀點不謀而合。“一種比較合理的解釋是,美國想借此向大陸發出一個信號:我可以把核武器運到臺灣,而你卻沒發現。”他對《國際先驅導報》說。
疑團四:臺灣借此重啟核武計劃?
不管有沒有這種可能,對于臺灣當局來說,撇清關系是當務之急。
3月25日,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林郁芳在臺灣“立法院”質問臺灣“國防部長”蔡明憲時說:“對于臺灣來說,這次‘誤運’就如同天上掉下的餡餅,因為如果分析一下,有助于升級臺灣的武器發展技術。”但是蔡明憲的回應卻是,“臺灣從來沒有拆卸和分析過這些部件”。
難道這些絕密的零件,就這樣在臺灣“國防部”倉庫里長眠了18個月,而無人問津?
“臺灣完全有可能通過這段時間復制一下,而讓美國無法察覺。”上述那位國防大學的專家說。美國克萊蒙大學軍事專家林長盛在接受鳳凰衛視采訪時也表示,這些頭錐很容易就可以轉移到臺灣“雄風”2E巡航導彈上。去年4月,臺灣“國防部”舉行漢光演習時,首次宣布成功研發“雄風”2E,平均時速達800公里。
臺灣會不會借此重啟核武計劃,的確值得懷疑。此前,關于這一計劃的傳聞就接連不斷。去年11月初,香港媒體報道稱,被稱為“印度核武推手”的印度前國防部長費南德斯曾經多次秘密訪問臺灣,暗助臺灣發展核武器。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臺當局真正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發展核武,有兩個階段,分別是1967至1977年以及1987至1988年。上世紀70年代末期,在美國的壓力下,臺灣被迫停止發展核武計劃。1975年蔣經國繼任臺灣地區領導人后,臺當局在高度保密的情況下重新啟動核武計劃。但美國安插在臺灣核研所的間諜,打破了臺當局研制核武器的春夢。美國立即要求臺當局關閉核反應堆,并于1988年1月18日派團抵臺,強行拆除臺灣價值18.5億美元的重水反應堆。
盡管這兩次都讓臺灣在理論上喪失了自行研發核武器的能力,但上述那位國防大學的專家表示,由于有了這兩次經驗,臺灣從技術上來講完全具備發展核彈道導彈的實力,而一旦臺灣掌握了美國核導彈頭錐的技術,臺灣的核導彈技術將如虎添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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