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問錢歸誰所有 扁:選舉結余款
法:我問你,錢的所有權的歸屬,究竟你認為這是誰的錢?
扁:我太太說她匯的,是我的選舉結余款,我在完全不知情情況下,錢被匯到海外,這是我的選舉結余款。
◎法官問還有沒有其它未曝光的資金 扁:太太說就這樣了
法:你先前說要推動“國際外交”,這是原本的想法還是你太太告訴你的說法?
扁:這是我太太的匯款動機,如果她事先告訴我,她也知道我不可能同意她這么做。
法:為什么?
扁:因為我是一個政治人物,也是卸任“總統”,不管在法律上有沒有問題在道德上會被人非議。
法:如果你所說做為推動“國際外交”的經費屬實,只有你能做,她不能做,那她為何要欺瞞你海外資金的內容,是否除了被凍結的部分打算私用。
扁:被凍結的200萬她后來沒瞞我,沒被凍結的200萬也告訴我,馬上拿出來做“國際外交”。
法:可是目前檢察機關查出的內容,你家人的資金比上述還多。
扁:靜待司法調查,不要把別的企業的錢算在吳淑珍頭上。
法:是否還有其它未曝光的錢?
扁:我太太說就是這樣。
◎法官問是否拿走公文 扁:不可能
法:被告說在2月中將“調查局”,1月29日中英文的附件其中2頁交給你,你就不還給他,你對此有何意見?
扁:我不可能拿公文,拿公文也沒用,拿走了,“調查局”可以再做一份,我拿那公文一點意義都沒有。
法:被告06年底12月間和08年2月,兩次跟你報告你的家屬在海外的賬戶資料,被艾格蒙通報海外資金,這么巧合的你們家的存款就有異動?
扁:不知道,這要問我太太。
◎葉盛茂將多筆調查筆錄呈扁 扁:只拿新瑞都案
法:被告甚至將調查中的機要費、SOGO案、臺開案及新瑞都案交給你 他有何理由誣陷你?
扁:機要費沒調查筆錄,SOGO、臺開案調查筆錄我沒拿過,至于新瑞都案的調查筆錄是在案件起訴之后,提供我是為了左證“李前總統”(李登輝)所涉及的海外匯款關鍵人是不是人頭戶,所以他把情資給我,中間也附上幾份調查筆錄。
◎推動“外交國家”都有預算未何動用選舉結余款? 扁:卸任后不會有預算
法:你說既然是要推動“國際外交”,“國家”都有編列預算,何須動用選舉結余款?
扁:卸任后不可能再動用預算。
◎法官問可否提供結余款來源 扁:我算少的了
法:如果如同你所說,選舉結余款如此正當高尚,可否提供你結余款的來源給本院?
扁:選舉過的人都有巨額的選舉結余款,本人還算是少的一個,除了每次選舉要提供給黨和候選人經費的挹注,部分被太太匯流到海外做為卸任后使用,本人只顧拚選票,并不負責鈔票部分,所以那么多的選舉捐款,要我提供來源有困難。
◎“駐外人事”調整是否與洗錢案有關 扁:聯想力太高了
法:你最后一次改派駐瑞士和新加坡的代表,是否和本案有關?
扁:如果這樣講,聯想力也太高了,派劉寬平駐瑞士是“外交部黃部長”的決定,派郭時南是因為前代表有不稱職的地方,“外交部”認為應該做調整,所以把“駐斐濟的代表”郭時南換到新加坡,絕對不受政治和私人因素影響。
◎法官問扁與葉關系 扁撇清外界提攜說
法:被告受你提攜十多年,還擔任“調查局長”重職,他有何理由誣陷你?
扁:我只說我知道的部分,被告的說詞是被告個人的問題。
我當市長的時候,他已經是臺北市的政風處長,在我還在市長任內,他已經是“調查局”副局長,和我無關,至于局長一職,我在2000年選舉時已承諾“情治首長”會留任,不會異動,也沒立即拔擢葉盛茂做局長,2001年下半年“國安局”鬧出劉冠軍案,所以“國安局長”的異動,牽動到人事更迭,葉盛茂才扶正,又考慮2008年,葉盛茂屆滿65歲退休,所以我們對于來自基層的常任文官,若能做到退休是劃下圓滿的句點,這是我做為長官應有的考慮 ,也是我跟他的關系。
◎扁稱“調查局”資料不實為何還重用葉? 扁:結構問題
法:你說數據很多不實,為什么不將葉盛茂撤換還重用他,是他好用嗎?(庭上皆大笑)而且會一再提供所謂的情資給你。
扁:“調查局”結構問題不是局長的問題,“調查局”有很多問題,有時不是局長能夠影響。
法:被告有沒有意見?
葉:沒有意見?
法:沒有意見的意思,就是陳水扁說的都對嗎?
葉:不是,不是。
◎情資面呈扁 扁葉當庭對質
葉:有關1月29日情資,我在2月的時候到“總統府”面呈“陳前總統”(陳水扁),“陳前總統”當時跟我表示,這個情資公文及附件他會來處理,“陳前總統”跟我表示過很多經費,希望在臺灣推動“國際外交”時用的,所以我就沒有多問,在今年8月15日,我記得我上次有表示過我退休后,“總統府”辦公室曾打電話給我,問我情資轉移的事,可以到扁辦聊聊,本來約8月14日下午后,“總統”要開記者會,由于改到8月15日上午,到了上午我依約到扁辦,陳水扁在忙,匆匆跟陳水扁見面之后,我曾請示過公文的下落,“陳前總統”說附件已經找不到了,就這樣我離開。
06年12月5日澤西島情資,因為這部分其實我有表示過,它是一個信托賬戶,在澤西島報來時已經不存在了,里面沒有資金,所以當初我是以節略的方式,因為前后文理不出頭緒,我記得有請承辦人做節略,跟“陳前總統”報告沒有附件。
(法官提示周有義的節略給葉盛茂看)(葉盛茂戴眼鏡站起來看30秒鐘)
葉:應該是。
(法官提示節略給陳水扁看)
扁:沒有印象。
◎法官重申辦案講求證據 并裁定10/14第二法庭準備程序庭
法:他有兩點事情要陳述。第一,追加起訴的兩個犯罪事實,08年的10月14日上午10點,第二法庭準備程序庭;第二,法官辦案合議庭辦案講求證據,請辯護人不要對媒體表示,制造媒體在辦案。
(律師杜英達站起來)
杜:我沒有看過今天呈給被告的賬戶轉移資料,當時卷內并沒有這樣的數據,所以合理懷疑猜測,合議庭是看了媒體來辦案。
法:特偵組案子還在辦,這些文件怎么可以給你看。
杜:資金轉移資料昨天才拿到的嗎?
法:早就知道了,早就看過賬戶轉移數據,我們都看過了。
杜:可是當時羈押的時候沒有提示也沒有問?
法:你要回去看筆錄,為什么當時交付公文是不是在延遲辦案時間,要保住官位,這是不法利益?
杜:我有兩點要陳述。
法:你上公文來,我不想聽你說,退庭!
(葉盛茂的朋友當庭拿外套給律師,請他轉交葉盛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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